天地间,大概没有比每个人都想过好日子更天经地义的了。
这落实到人权层面,便是人人皆有追求现世幸福的权利。
幸福,实属人体会到美好愿望时的心理满足,旋即,生命之欣悦如朝霞从脸庞透出来,这便是笑——列夫托尔斯泰说,当安娜心里想笑,她便笑出声来——笑是人世间表情最丰盛、最柔美亦最撩人销魂的肢体语言,因为它发自灵魂深处。
但远不是所有愿望的实现,皆值得人陶醉如此。按马斯洛“行为级差”理论,愿望本有高下之分。一个人在有生之年,最值得她(他)不屑追求的终极目标,当是使自己真正“成人”,亦即使自身这一生物学层面的生命个体,真正转化为文学层面的独立、自由的价值主体,所谓“大写的人”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