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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管理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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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机构及职责
(一)教务中心
教务中心是全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在校长领导下,由主任组织全中心人员负责全校教育教务行政管理、学科建设、教学供应、现代教育技术等工作,对全校各学院(系)教学部门进行业务检查、指导。
【教务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教务管理人员承担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考试、成绩管理、课程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课程、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估。
2.编制和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学年学历。
3.制订学校教学工作检查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经验,筹备学校教学工作会议。
4.编制各专业阶段综合统一考试和毕业考试方案,并组织与实施此项工作。
5.组织学生参加全国自学考试、外语四、六级测试和计算机等级测试。
6.在校生基本情况统计及年度报表。
7.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编制教材建设规划,负责教材选用、编写和评审等管理工作。
8.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及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与落实。
9.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立卷工作及上级分配的其它工作。
【电教人员工作职责】
电教人员是学校电教设备管理、使用和现代教育技术推广及应用的主管。坚持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根据学校部署,做好全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建设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指导全校各院(系)电教室(组)开展业务工作。
2.指导并协助校本部各教研室对电教器材的管理、使用与维护。
3.参与并指导全校教学用幻灯片、录像片、多媒体等视听教材的制作。
4.CAI、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及管理。
5.全校大型会议及大型活动的音响、照相、录像等工作。 6.全校各电教室(组)工作人员的短期培训。
【教材管理员工作职责】
教材管理员承担全校教材管理、教材建设、教材供应和教学资料印制、供应等业务。主要职责如下:
1.全校所需教材的计划、予订、采购、入库管理和发行。
2.自编、协编教材的出版、印刷和发行。
3.讲义资料、补充教材、试卷等的印刷、供应。
4.教学挂图及自编、协编教材插图、封面的绘制。
5.在学校教材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教材遴选,教材编写等教材建设工作和其它有关具体工作。
6.教材库存、统计报表工作。
【教务管理员工作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和其它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与质量。
2.组织实施和完成学校教学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编制教学年历、月历、周历和课表。
4.教学质量评价与信息反馈。
5.组织各门课程考试,并协助学校组织阶段综合与毕业考试。
6.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教学任务。
7.成绩录入及常规学籍管理等。
(二)教研室
教研室是在学院(系)领导下,按学科门类或课程科目建立的基层教学组织。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训等项工作。教研室有一名副主任分管教学工作。
【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院(系)院长(主任)领导下,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主持教研室全面工作,具体实施各自领域的教学、科研等有关工作。
2.制定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对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养和考核,并对其使用、晋级、奖惩提出建议。
4.负责确定本学科科研方向,审定申报科研课题和成果鉴定。
5.组织教学法活动,组织审定教案,开展观摩教学、教评等工作,确定教学改革的内容,对教研室教学过程进行质量评估。
8.组织制订教学大纲,选择或编写教材、实习指导及毕业实习大纲(房地产相关学科)。
9.负责教学档案、教具管理及建设工作。
10.每学期向全教研室报告工作,并向学院提交工作总结。
11.每学期学生成绩考评,命题、评卷、试题分析和成绩分析等。
【教研室主管教学副主任工作职责】
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教研室教学、学科建设、师资培训等的组织与管理。
二、教学文件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教学计划中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修业年限、时间安排等项规定,是学校组织教学和管理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务中心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制或修订,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校长审批后执行。各级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教学计划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执行。
(二)课程基本要求
课程基本要求是原国家教委统一制定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及对各门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基本依据。
课程基本要求包括以下三部分:
1.性质和任务 包括该门课程学科的研究领域、课程的性质;与业务培养目标的关系;与其它相关课程的联系。
2.理论知识与技能 包括对本门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
3.参考性学时范围 规定该门课程参考性的总学时范围。
(三)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教学大纲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讲授知识与技能的范围、深度(掌握、熟悉、了解)及内容体系,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教学大纲由教务中心会同学院(系)组织各学科讲师以上教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经校长审批后执行。各级各类教学人员必须掌握本学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部内容。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应具备编制本学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能力。
(四)实习与实习大纲
实习是指在理论授课过程中,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感性认识为主要目的的观察与初步实践,其中包括分散实习和集中实习等教学形式。通过实习使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学会步的房地产操作实务。
实习大纲是毕业实习的指导文件。它规定了实习科目、实习目的、任务、实习范围、深度和体系、实习安排和方法、成绩考核等基本要求。毕业实习大纲由教务中心会同学院组织专业课教师依据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写,经学校审批后使用。专业课教师必须熟悉实习大纲规定的内容,指导学生在实习期间,逐步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目标要求。教学管理部门根据实习大纲检查实习教学质量。讲师(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具有编写实习大纲的能力。
(六)教学任务及学年学历
教学任务是以教学计划为依据,由教务中心编排并向全校各教学单位发放的各专业、各年级、各层次的学年教学任务。其中包括每门课程理论和实习课学时的比例,考试课与考查课区分,总学时和周学时的控制,以及选修课的安排等。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得轻易变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更动时,必须经院(部、系)组织充分论证,报教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变动,并向主管教学领导报告。
学年学历是根据教学计划制订的学年教学及各项教学活动的日程安排。其中包括迎新、新生入学时间与入学教育、军训教学、教学、温习备考等日程;各种法定假日,寒暑假及学校大型活动,如校运动会等。学校以教学为主,其它任何活动不得随意冲击或更动学校学历中规定
的教学时间及日程安排。
(七)教学周历(教学进程表)
教学周历是教学大纲、教材等由各学院(系)教研室负责编写的具体教学实施指导性文件。具体内容包括教学日期、学时安排、授课教师、内容分配等。教学周历每学期编写一次,要适应教学的需要。教学周历是教师备课、学生学习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检查的依据。
教学周历,由教务中心统一印制,教研室组织教师填写,在开学第一周编制完毕,一式三份,教师本人上课带一份、教研室、教务中心各一份存档备查。
(八)课程表
课程表是根据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学年学历及综合各方面情况编制而成。是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其它各项活动的“指挥调度表”。它把全体教师、学生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机组织起来,确定一天、一周和一个学期的教学安排。课程表是保证学校教学正常运行的指导文件,不准随意改动。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时,要经学院同意,教务中心批准。
三、教材及实验指导
(一)教材
教材是师生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材料,包括文字教材和视听教材。
这里的教材是指教科书。它是根据教学大纲规定内容和教学法要求,以简洁明确的文字,系统阐述一门课程的知识,是不可缺少的教学工具和学生学习的专用书籍,也是师生进行教学的重要媒体。教材的选用、编写和管理应遵循下列规定:
1.教科书遴选
(1)教科书遴选的基本原则是:优先使用国家推荐教材或选择国家规划教材,重点考虑具有我校特色和学科优势的教材,条件具备时可自编教材,报请学校审订批准后使用。
(2)需要更换教材,由教研室提出更换教材申请,报学校审批。
(3)凡申报自编、协编教材,必须由教研室提出论证报告,学院同意批准。
(4)自编教材和协编教材主编,必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反映和代表我校实际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
3.教材管理
(1)教材选用、教材编写和教材评审等均由学校批准。凡未经批准,擅自更换教材或自行编写教材者,一律不得作为教学使用教材,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负。
(2)教材由教务中心和图书馆共同完成教材管理具体工作。教务中心负责教材遴选、评审和订购等教材建设工作;图书馆负责教材的发行工作。
(3)教学选用教材,均由教务中心统一管理,要求统一订购、统一发行、统筹编写,严格履行报批管理程序,不得以任何团体和个人的名誉自行编写教材和直接向学生或社会销售教材。违反者按违犯学校行政纪律严肃处理。
四、教案和讲稿
教案是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设计的课堂教学方案。它是教师备课期间依据教学大纲,在钻研教材和参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遵循教案编写程序形成的文字材料。
1.教案主要内容
(1)一般项目:学科名称、年级、专业、课题、任课教师等;
(2)课时分配与讲授要点:授课学时数、教学目的、课的类型、教材分析(重点、难点)、教学步骤等;
(3)教学方法:教法与教具、教学过程(包括教学纲要和教学活动安排、教学方法的具体应用和各组成部分的时间分配)、参考资料和教学后记(或课后反思)等。
2.教案使用要求
课堂讲授、实验实习课教学均要编写教案。教师编写教案要使用学校或学院统一印制的教案本(或A4纸打印)。教师任课时必须随身携带教案。教师在授课前要将教案交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阅批。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要认真审阅教案,提出指导意见。无教案者不准上课。各教研室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学校将随时抽查教师教案,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予以处理。
3.教案书写要求
(1)各级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编写规范教案。教案分详案和简案。已教过的课程可以写详案,也可以写简案,但开新课或讲授新内容必须写详案。
(2)由于课程门类、教学内容的差别,对教案的书写格式一般不作严格的统一规定,根据教师本人的书写习惯,表式、非表式均可。但无论以什么方式书写,都应该包括上述第一条中的各项内容。新上岗教师的教案还应该有板书设计一项。要鼓励教师在备课中发挥自己的特色和创造能力,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备课与讲课。
(3)在组织教案的过程中除了要注意全面外,还要注重思想性、科学性、逻辑性和艺术性,并体现教书育人的原则。
(4)教案书写要字迹工整、清晰,文字正确(不允许用自编符号、自编简字代替文字)。
(二)讲义
讲义是教师根据教案编写授课内容,其中包括教学内容、事例、习题解析、提问和作业等。要求青年教师授课时在书写教案的同时认真书写讲义;老教师在保证授课质量的前提下,根椐具体情况,可只书写教案,不书写讲义。
五、教学过程
(一)任课教师聘任
1.各学院(系)原则上在学期末确定下学期任课教师。
2.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推荐,各学院(系)审批,报教务中心备案。
3.各学院部给任课教师每学期颁发一份教学任务聘书。由教研室填写授课对象、内容及学时。期末每人写一份自我总结,教研室填写评语,由教务中心填写意见及学生评价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已经确定的任课教师须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不能随意变动,有极特殊情况,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教研室审核,各学院部审批才能更换。原则上不得以科研、医疗、学术会议、出差及其他工作等理由进行串课。
5.每个教研室根据需要可成立若干教学组,选一名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任组长。
6.每个教研室及所辖三级学科的毕业设计要安排中级以上教师任责任教师。
7.实习教学必须由从事本学科工作二年以上(含见习期)工作经历的教师承担;在确定三级学科从事教学满一年,经教研室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指导实习课教学任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后可以在上级教师指导下,参加实习指导工作。初上岗教师不得带学生实习。
(二)课前准备
1.配备任课教师
教学是教师的光荣职责。合理地配备任课教师是教研室把好教学质量关的重要工作之一。选聘任课教师不仅是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培养教师后备力量的需要。选聘任课教师要充分考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学能力、教学经验、工作态度及教学效果。
2.备课
备课是讲课的起始环节,是教师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先决条件。备课期间教师须了解本门课程在整体课程结构中的地位和任务;了解前期相关课程教学情况和学生知识基础;认真学习教学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教学基本原则;依据教学大纲,深透钻研并掌握教材内容;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确定教学方法和教具;写出教案和讲稿,并进行必要的预讲演练。
3.试讲
首次任课的教师、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及开新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全体教师参加评议。试讲通过后,教师方可正式授课。
(三)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是教学过程中教师向学生传递科学知识,激发学生求知欲望,发展学生智能,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法、科学的世界观、辩证唯物论方法和优良道德品质的重要环节。
教师应具有广博的知识,胸怀为社会培养经世致用人才的崇高理想,认真备课,教书育人,保证课堂讲授质量。课堂讲授必须做到知识阐述系统、清晰;概念准确,条理分明,重点突出;板书、板图工整、规范;融思想性、科学性、逻辑性与艺术性为一体。教师必须钻研教学规律,掌握教育基本理论,潜心揣摩教学方法,博采众长,重视教学改革,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尽可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将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作为自己始终追求的目标。
(四)批改作业
批改作业是教师教学工作内容之一。作业的内涵应包括习题、论文等。作业是学生自学、复习和理解知识的重要途径。批改作业能够使教师了解学生学习和理解知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实际问题,也有助于教师积累教学经验和提高教学质量。
(五)辅导与答疑
教学辅导是教学的一种形式,体现教师对学生学习的负责精神。辅导方式分个别辅导和集体辅导两种。前者针对个别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难点或学习方法上存在的问题;集体辅导是针对多数学生存在共性的问题或配合教学进度,在教学进行一个阶段后,对教学内容的疑点、难点及学习方法组织学生集中辅导。教学进程中,教师除随时回答学生的疑问外,各教研室均需规定固定的辅导答疑时间和地点,为学生提供方便。辅导不应代替学生自学,要启发和指导学生主动思考,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期末温课备考期间的辅导答疑,避免划重点、押题等。
(六)考试考查
考试和考查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系统巩固所学知识,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反馈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和考查应着重做好命题、监考和评卷等组织与管理工作。
为了准确地评价学生成绩和反馈教学信息,学校逐渐实行教考分离制度。“教考分离”是指教学组织与实施和考试组织与实施分开,直接参与教学的教师不参与考试各环节的工作。旨在改革考试方法,达到组织命题科学化,考试管理程序化,统计分析系统化的要求,避免主观因素干扰,强化考试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公平性,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客观地反馈教学信息,促进教学的改革。
试题库建设是强考试管理和实行教考分离的基础。试题库是利用计算机实现的、组织化的、有必要参数的集合系统。题库应具有帮助专家命题,贮存试题统计数据,按照试题指标进行提取并以不同方式组成试卷的功能;它有研究试题质量,修改和删除低质量试题的性能。题库的基本单位是试题或问题。学校题库建设以公共课程为主,主要用于学校阶段综合考试和检测各门课程教学质量。学院题库主要包括所承担教学任务的考试课程,用于课程终结考试和课程质量评价。题库建设可根据学生认知能力的不同和特点,编制不同的试题类型,大体包括主观性和客观性等两种试题题型。全校统一试题库软件程序,实现录入、浏览、组卷、成卷输出、试卷分析、结果统计等功能。
学校负责组织和管理各专业综合考试和教学质量检测;学院负责课程考试和教学质量检测。要求各学院选派熟悉教学管理、责任心强的教学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考试全过程管理工作。
【命题与成卷】
命题是考试的中心环节,它体现了考试的指导思想。命题除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由教务中心组织外,其它均由各系(室)组织。
命题必须按照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编制科学的命题计划即双向细目表。命题要科学,准确,覆盖面大,体现学科的主要内容,做到题意清楚、文字严谨,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及区别度,不受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准确的测出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程度,通过考试将优秀和较差的学生区分开来。为此,命题前要进行命题设计。
试题的形式可根据学科的特点采用论述题、简答题、选择题、填充题、是非题等,既考核学生的思维逻辑性、条理性及文字表达、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也考核学生思维的敏捷性、掌握知识的准确性和牢固性。为了加强试题的保密性和重修或补考需要,要求同时命出内容完全不同、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题,一套做为正式考题,另一套做为重修或补考试题。在命题的同时,要对两套试题制定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做为教师评卷的依据,保证评卷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命题的主要程序是:可以进行计算机命题的学科,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制定命题双项细目表,主要包括题型、试题分布、认知目标和试题的必要参数等。然后由教务中心根据命题计划,由计算机自动或人工干预组题,自动成卷。有条件可直接形成题量和试题完全相同A、B试卷,题库暂时未建成的,可建立临时的试题卡或套题试题库。试题印制必须考试工作的人员监控下进行,认真清理现场,清点试卷,销毁废卷。印制后的试卷由教务中心封存,考前30分钟由主监考领取试卷。
【监 考】
考试是教学过程测量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与手段。监考人员由教务中心组织选派,实行行政管理干部和非考试学科教师交叉监考。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提高监考教师的考试管理意识,认真抓好学校考风考纪工作。
监考期间,监考人员的责任心及工作态度,关系着学生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公正性,关系着教师的形象及学校的声誉,对学校的学风及教风具有至关重要的导向性。因此,监考人员必须提高对监考工作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监考守则》的规定,保持严明的考场纪律,每个考场设主监考一名,每15-20名学生设一名监考人员。
【监考守则】
1.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耐心,使学生保持平和的心态。
2.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考前宣读考场规则,特别要提醒学生查清考卷页数。每门课程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学生证、身份证件,核对座位号是否与试卷号一致。
3.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如有可能,可予答复。
4.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舞弊意图时,必须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监考人员有权收缴考卷,将其清出考场。
5.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应当及时通知考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谈笑及从事其他分散精力的活动,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无特殊情况,不准在考生身旁停留时间过长。
7.考试时间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须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8.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9.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认真做好考场记录。
10.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考人员营私舞弊者,要从严处理。
11.对责任心强的监考人员,予以应有的表扬奖励。
12.提倡机关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参与监考工作,使之了解情况,提高教学意识。
【阅卷评分】
阅卷评分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各学院应设固定场所,集中教师进行评卷。以各学院为单位,统一卷面标准,实行封闭式评卷。
1.阅卷评分在教务中心统一领导下,由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副主任组织实施,须严格把好评分、核分、登分质量关,错判卷不得超过1%。
2.实行试卷编码密封,教师按题分工流水评卷。
3.参加评卷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先行试评卷,统一标准后再正式评卷。
4.参评教师评分、核分、登分及改分处均须教师签署姓名。各环节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准确、客观、真实。
5.发现雷同卷或其他问题要立即向教研室主任报告,认真进行核查,并将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6.对及格线下5-10分以内的试卷要求核对两次,务求准确。
7.阅评结束后,教研究主任须随机抽取10%样本进行复查,以保证评卷质量。抽样检查发现判错时,要求严肃查明原因,对确认在评分、核分、登分等环节上有营私舞弊者,须如实报主管部门,并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8.阅评结束后,即将试卷封存并由教务中心保存至学生毕业。
9.教务中心对分数有异议或为检查评阅质量要求审阅试卷时,教研室领导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指定两名有经验教师参加审阅。
【成绩分析与发布】
教师结束评卷工作前,应进行抽样核查,确认无误后,与考试管理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各分院考试管理部门对评阅后的试卷进行质量复查,进行封闭式成绩录入和成绩分析。无须成绩处理,可进行密码还原,打印一式3份,一份盖学院印章后随成绩软盘(或用EMAIL、FTP)报学校教务中心,另一份存档,再一份张榜向学生发布。
【试卷分析和成绩处理】
试卷分析是总结考试和考试质量评价的重要手段,所以要求各学院对各次考试进行试卷分析,主要包括试题的难易度、考试的信度和效度的分析等,与原题和成绩一并存档。按学校规定程序所获得的成绩,均为有效成绩,原则上不得进行处理,但由于某种原因,试题偏难、成绩偏低,成绩分布不合理(一般不及格率控制在15%以内)必须做适当处理时,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可用Z分进行成绩标准化,并书面报告教务中心。
(七)教学法活动
教学法活动是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的活动,是交流教学工作经验、研究教学改革、活跃教学气氛、增强教师教学意识、提高教学能力、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形式。
1.教研室教学法活动
(1)各教研室视具体情况,隔周确定一个下午安排教学法活动。教学法活动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副主任主持,全室人员参加,要求备有教学法活动记录簿,并认真记录出勤情况和活动记录。
(2)学期初制订教学法活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学期末做出活动总结。
2.学院(系)教学法活动
(1)各学院(系)每学期组织两次以上由全体教学人员参加的教学法活动。
(2)活动形式和内容自定。
(3)每次活动要求清点人数,做出活动总结存档。
(八)现代教育技术与手段
1.现代教育技术是指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学与教的过程和学与教的资源的设计、开发、使用、评价和管理,以促进学与教的优化的理论和实践。
2.现代教育技术中的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包括:音像技术、卫星通讯技术、多媒体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虚拟仿真技术等。
3.多媒体辅助教学是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比较成熟、被广大师生认同的一种模式,将符号、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动画和视频图像等多种媒体信息集成于一体,使人通过视和听等多个感觉来获得相关信息表示,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同时由于多媒体采用了图形交互界面、窗口交互操作、触摸屏技术,使人机交互能力大大提高,可实现教学中信息的双向交流。
4.根据课堂教学的特点,编制多媒体CAI课件要遵循五条原则:
(1)教学性原则。 CAI的目的是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既要有利于教师的教,又有利于学生的学。根据教学目标确定利用某个课件进行教学的必要性,即课件的教学价值。
(2)控制性原则。课件的操作要简便?p灵活?p可靠,便于教师和学生控制,使师生经过简单的训练就可以灵活使用。
(3)简约性原则。课件的展示是通过计算机屏幕?p大屏幕电视或大屏幕投影实现的,学生接受信息的主要渠道是视觉刺激,因此投影的画面应符合学生的视觉心理。画面的布局要突出重点,避免或减少引起学生注意的无益信息干扰。
(4)科学性原则。科学性的基本要求是不出现知识性的错误。
(5)艺术性原则。艺术性是指课件展示不但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而且使人赏心悦目,使人获得美的享受。具有艺术性的课件是好的内容与美的形式的统一,美的形式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更好地表现内容。
5.考虑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实际,以取得最佳教学效果为目的,确定多媒体CAI课件的形式和长短。课件可大可小,可以是体系完善的电子教材,也可以是未经加工的视听素材,关键是有实效,要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确定。
6.课堂教学主要体现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互,计算机不是替代教师,而是辅助教师进行教学。教师在教学中仍然发挥主导作用,绝不能以多媒体CAI等现代教育技术替代教师的备课、组织教学和课堂讲授。
7.多媒体CAI课件的制作相当复杂,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传统教学过渡到现代化教学模式,需要广大师生思想认识、理论基础和实践技能的准备过程。所以,课件的制作和使用要逐步推广,由浅入深、由小到大、由粗到精。
8.学校和各学院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制作和使用多媒体CAI课件的氛围。教师要学会制作课件,学会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逐步实现30%的课程内容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六、教师及管理
(一)教师教学基本素质及考核
1.教师教学基本素质
(1)教师必须具有思想、理论修养;热爱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的信念,认同卓达理念。
(2)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仪表形象。注重师德师风,注重言传身教,时时处处以高尚的思想情操,为人师表的言行举止影响学生、教育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3)教师必须通晓高等教育基本理论,掌握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增强教学能力。在教学实践中,广泛听取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不断总结积累教书育人的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须具有组织和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教师每年应至少撰写一篇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承担各级教育科研课题,争取获得成果与奖励。
(4)教师必须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理论和实践技能,了解相关知识,了解本学科知识进展。教师要将科学研究的实践和成果融于教学工作,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
(5)教师必须树立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要以启发式教学法替代灌输式法,坚持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双向活动。
(6)教授、副教授及任教满五年的青年教师必须有一门以外语达到“四会”水平,具有用外语教学的能力。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和获取、应用网络信息的能力。
(7)熟悉并严格执行学院和教研室制定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各种教学指导文件,熟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讲师以上教师须具有编写教学大纲、教材、实习大纲、教学周历(教学进度表)、各种试题的能力。任教后的青年教师须具有编写教案及讲稿的能力。
(8)积极接受教学任务,严谨治学、学风端正、认真对待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评卷及对考试成绩分析等各项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压堂、不误课、不随意离开课堂、不私自串课或找人代课;坚持教学原则,杜绝各类教学差错、事故和营私舞弊事件的发生。
(9)积极参加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活动,特别是教学改革活动,虚心学习,博采众长,力争形成独立的教学风格,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10)关心学科发展建设,具有团结合作、改革进取的精神,具有提高学科学术地位、提高学科教学质量的集体观念。
2.教师教学素质考核
对教师进行教学素质考核,是促进教师达到教师基本素质、胜任教师职责的必要手段。各教研室(组)要把对教师的教学考核作为常规工作,给予充分重视。
(1)考核内容:
①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对学生实施教书育人的情况; ②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工作量;
③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及对提高教学水平的作用; ④外语水平、讲授双语教学情况;
⑤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CAI教学或网络教学等的情况;
⑥学习掌握教育基本理论、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发表论文和获得成果情况; ⑦遵守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情况。
(2)考核方式:
由各教研室对教师进行平时的单项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教学督导委员会和教务中心教学检查进行随机抽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地记入教师业务档案。教师的教学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聘任使用、奖励惩罚等相结合,并实行“教学一票否决”。
(3)“教学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将取消其教师任用资格。
①用错误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者; ②无故不承担教学任务和其它教学相关任务者;
③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工作不认真,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一次不合格者; ④不能达到教师素质要求者;
⑤不能积极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者。 ⑥有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者。
(二)各级教师职责及考核
【助教】
1.青年教师在见习期间,必须通读本学科教学大纲、教材及有关规章制度;学习教育基本理论;学习编写教案和讲稿;坚持外语学习;参加教学法活动,系统听课,广泛获取其他教师教书育人经验。积极参加学科内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教研室布置的各项任务,全面熟悉本学科情况,加速自身成长与进步。熟悉本学科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为今后担负实习课教学打下基础。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来学校工作,经过一年见习期考察,由教研室对其政治表现、道德情操、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评价,符合要求者,可确定为助教。
3.教研室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安排高年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指导培养。
4.工作满一年的青年教师,根据其表现和能力,经教研室考核后,可予以安排实验课教学或安排课间实习教学。经一门课程的全部实验课教学锻炼后,各方面表现突出者,教研室可按学校规定,适当安排课堂讲授,注重发现和重点培养有潜力的拔尖人才。
5.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职称。
6.青年教师工作满五年,须有一门外语达到“四会”水平。
【讲师】
1.能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系统讲授过一门理论课程,组织与指导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撰写学术论文或申报科研成果;参加编写、审议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翻译外文专业资料,审阅专业稿件或学术研究论文。
3.根据教研室安排,组织和参加教学法活动和教育科研工作,每年撰写一篇以上研究论文。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和进修教师,以及承担对下级教师的培养工作。
【副教授】
1.独立担任并领导或指导一门以上课程的各项教学工作,根据学科情况,每学年要承担一定学时的教学任务(课堂讲授、实习课);组织并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教学工作。
2.担任学术指导或科研课题负责人,提出学术论文或做出科研成果;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及专著,掌握本学科范围内一个或几个方面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翻译专业外文资料及进行口语交流,并能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根据教研室安排,主持开展教学法活动,主持或参加教育科研工作,每年撰写一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争取获得教学成果。
4.指导青年教师的进修,以及承担对下级教师的培养工作。
【教授】
应担负比副教授职责水平更高的工作。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各级教师的考核应做为教研室的常规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学术水平、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工作量、外语水平、教育基本理论、教学研究论文与成果、教学纪律等方面。考核标准、方式由教研室根据教师的职称确定。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教研室须制定培养计划、阶段目标,每半年或一年考核一次。考核材料装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教师授课守则
1.教师承担理论、实习课教学任务必须熟悉教学周历、课程表,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基本要求,认真备课。讲师、助教须编写规范的教案(详案),教授、副教授可编写教案(简案);首次承担教学任务或讲授新内容的教师,必须在教研室内进行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授课。
2.教师必须为人师表,重仪表形象,衣着整洁,修饰适度。
3.承担理论课和实习课的教师要携带必要的教材、实习指导、教案、学生名册和必要的教具。
4.教师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课堂有关规章制度。
5.课始、课终学生起立,师生互行注目礼。教师首次与学生见面,必须向学生介绍姓名、办公地点及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6.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遵循思想性、科学性与艺术性融为一体的教学原则。
7.教师必须严肃教学现场纪律,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教师须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课及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必要时通过教研室上报学院和学务中心处理。
8.教师教学必须随时注意学生动态,既管教又管学,师生同步思维,力争教学的最佳效果。
9.授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学时间,按时上下课,不擅离职守,除遇特殊情况外,不漏课,不串课,不停课,不找他人代课;因故(事或病)不能如期上课,须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安排好上课教师。
10.授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情况。
(四)教学人员请假及审批
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定为旷勤,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七、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价
(一)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中经常性的工作。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教学过程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1.经常性检查
任课教师、毕业实习教师、教研室正、副主任、学院(系)领导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通过平时作业、测验、抽查、期中及期末考核、召开学生座谈会、听课、个别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有关教学活动各方面信息,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2.定期教学检查
(1)学期初教学检查,由教研室、学院(系)组织实施。了解学期初教学准备、执行规章制度及教学秩序等情况,以便提前发现和解决影响教学过程正常进行的各种问题。
(2)期末教学检查,主要由教研室和教务中心组织实施。重点检查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教学实施与质量情况以及下一学期工作的准备情况。
(3)学年末教学检查,由学校(系)布署并组织实施。主要了解教学计划的落实、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等情况。学年末教学检查视具体情况,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兼顾的方式进行。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将教学改革或问题集中的单位或环节,作为重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影响教学工作的干扰因素,保证教学过程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每次教学检查都须写出书面总结,归档收存。
(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
1.课堂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环节,因此,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对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至关重要。开展课堂教学评价旨在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和质量,以此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与教师的奖惩、酬金分配挂钩。通过评价,有利于充分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加强学科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
2.贯彻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政策,以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课堂教学的正确导向,严肃、客观、公平、公正的开展评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要切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可操作性。要发挥评价工作的激励功能,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是承担各学科、专业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课堂教学包括必修课、选修课。
4.评价分类及方式
(1)学生评课 每位任课教师都要在课程结束时接受学生评课。 (2)教学督导评课
由学校、学院(系)教学督导人员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有计划、选择性随机评课,填记评价表,视情况可同受评教师交流,反馈评课意见。
(3)同行教师评课 由教研室组织同行专家或教师评课。评课结果统计、总结后反馈给受评教师。评价表汇交教务中心。
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副主任、教学秘书每学期对本学科每位授课教师(含实验和实习)听课不少于1次;教师首次讲课或讲授新课,本学科必须组织全体教师评课,评价表由本学科备查。
5.课堂评价有关要求
(1)各教研室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对教师、学生、管理人员进行评课目的、意义教育,指导他们正确评课,鼓励他们经常反馈教学意见和建议。
(2)评价课堂教学,要从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思想出发,正确把握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价,提高评价的可靠度和可信度。
(3)被评教师要正确对待评课,自觉接受教学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改进课堂教学的途径,提高教学质量。
(4)各教研室于每学期末,将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教务中心,项目包括教师姓名、职称、课程名称、学生参评人数、评价平均分数、其他人员(包括管理干部、专家、教师等)参评人数、评价平均分数。
(5)课堂教学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在对教师的评优选模中,其课堂教学评价分数应该达到“良好”以上。评价为“差”者,除限期改进外,不能评优或扣发所授学科10%的课时津贴。两次评价结果为“差”者,不得安排授课,由教研室帮助查找原因,促其提高,再次安排授课时,事先须进行试讲。
(6)教务中心指定人员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将调查和分析结果通知教研室,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7)教师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由教研室组织观摩教学,进行同行评价或采取不同方式,再次征求学生意见,进一步对教师教学质量做出客观、准确评价。
(三)教学听课
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和教学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听课活动,加强教学信息反馈,促进教师相互学习,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学习性听课
≈nbsp; (1)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有课期间必须听课不少于5学时。
(2)各教研室应在开学初制定听课计划,列入工作日程。
(3)要求听课教师备有听课记录。
2.指导性听课
(1)教授、副教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2)要求备有听课笔记,每次听课后须向讲课教师提出指导性评价。 3.督察性听课
(1)教学管理人员每天不少于1课时,每周不少于4学时,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0学时。 (2)要求备有听课笔记与信息反馈。
七、教学科研立项及成果
(一)教育科研立项及管理
1.教育教学改革立项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的进步和发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管理。通过立项,加强教学改革的科学管理,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建立校和教研室二级教学改革项目,使其有目标、有计划、上档次、上水平,加强教学改革的力度。立项内容坚持以提高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教学改革为核心,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深化教学改革,确定教学改革项目。
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办法
(1) 凡申报教学改革立项的教师、教研室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必须填写《北京卓达经济管理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论证教学改革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2) 各学院必须对本学院所立的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审查、筛选、论证,在规定时间内学校审批。
(3) 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直接指派立项或直接组织立项。
3.项目管理
(1) 学校确立的教学改革项目,实行学校和分院(系)两级管理,负责项目研究和实施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2)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指导和成果评估小组,负责对已立项的教学改革的课题进行指导和评审。
(3) 项目负责人须定期填写课题“进展报告”,对所承担项目执行与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对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按时交“进展报告”的,不受理其项目成果评审。
(4) 教学改革项目一般以1?D2年为期限,项目完成者,经学院评审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学校教学成果每两年评审一次。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分一、二、三等奖和教学改革优秀奖,择优推荐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评审。
(5) 学校设立教育科学研究资助奖励基金,对通过审核的立项,学校依据项目情况,予以一定的资助( );对获得学校一、二、三等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予以适当的奖励( )。对获得国家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学校按有关规定同国家科研成果予以重奖。学校将重点支持大型和重点项目,使其上档次和水平,早出成果,快出成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支持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对获奖人员,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体现。
(二)评审优秀教学成果的标准及条件
1.优秀教学成果标准
被评审推荐学校、省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必须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艺术等方面,达到学校、北京市或国家先进水平,在思想性、理论性、科学性、实践性等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质量具有较大的意义。
2.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教学改革,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近两年,连续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44学时,或连续两年参加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好教学和管理效果。
(4)教改成果或方案一般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并有反映本项教学成果或成绩的较高水平的科学总结或论文。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
八、教学奖惩
(一)先进教学集体、优秀教学个人评选与奖励
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具有先进事迹的教学集体和个人,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奖励活动。分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使之获得更高荣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产生采取教研室评议推荐,逐级审核的评选办法。参考条件如下:
1.先进教研室条件
(1)一贯重视教学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各项教学规定,治学严谨,重视教书育人,学术气氛浓,教学质量高。
(2)领导以身作则,全室人员团结合作,积极接受并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3)具有较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并在教学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
(4)重视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积极探索,坚持实践,做出较好的成绩。
(5)教学档案建设规范、齐全,管理有序。
(6)重视学科建设工作,有师资培养规划,近年来教研室综合教学能力较强,特别是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高。
(7)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2.优秀教师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学校、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已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3.优秀教学管理干部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精神。
(2)热爱教育管理事业,连续两年一直在教学管理第一线工作。
(3)重视管理育人,为人师表,经常深入教学实践,了解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积极支持和协助教研室和教师进行教学改革。
(5)认真学习教学管理理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管理艺术,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管理实践中取得较大成绩。
(6)积极完成领导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7)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不推诿、不拖拉。
(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严肃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及教学管理环节中的各种事故,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规章制度》第七十四条《误课、旷课处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教学事故的界定
本办法所界定的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教辅)及教学管理人员失职或违反教学工作条例,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的实施等在教学或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
本办法将教学事故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分为: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
2.严重教学事故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1)教学过程中教师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或有其它思想内容不健康的言论,在师生中造成较坏影响。
(2)未经教务中心批准,教师不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教学或随意删减课程教学内容(以教学进度表为准)1/4以上。
(3)教师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停课、旷课;或迟到、或提前下课15分钟以上。
(4)没有及时出考试试卷,或考试时没有准备好试卷而影响正常考试。或考前给学生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
(5)主考、监考教师迟到5分钟及以上(以考试时间为准),或监考时擅离岗位,或失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或监考中不负责任,对学生答题进行暗示、提示;或对学生违纪现象瞒报、放纵学生舞弊或不填写上交考场记录。
(6)试卷在印刷、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或参与制卷的人员泄漏考试内容或伪造成绩。
(7)考试命题内容和份量不符合教学大纲基本要求,出现开考后30分钟内有1/2以上的学生交卷或因命题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严重失常;或试题有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8)未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或成绩报出后又随意更改成绩;或丢失考试成绩。 (9)不按要求将试卷管理归档,或造成试卷丢失。
(10)学生在实习、实验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严重伤亡事故。
(11)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的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1/2,或有1/2学生的设计(论文)质量未达到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或不合实际评定成绩达到所指导学生人数的1/2。
(12)丢失或不按规定整理上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13)开课2周后仍有10%以上的课程无教材。
(14)选用教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达不到教学基本要求。
(15)由于个人工作失职,在制定教学计划、课表等教学文件过程中,出现问题或错误,从而影响较大范围的教学秩序。如上课教室安排重叠,致使学生不能按时上课超过15分钟。
(16)其它违反正常教学秩序,对教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3.一般教学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1)教师擅离课堂或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 (2)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教学进度表达2周以上或教学组织计划安排出现矛盾或差错。
(3)未经各分院(系)、教学办公室或教务中心批准,随意调课或随意请人代课或代他人上课。
(4)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有明显不备课现象。 (5)教师在上课时,所携BP机或手机发出声音讯号或利用上课时间打电话。
(6)教师已事先请假,而受理者未及时通知学生,致使空堂达15分钟以上。
(7)不让教学视导员或教务中心安排的其他人员听课者。
(8)教师和实验人员不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指导学生实习、实验,致使学生实习、实验达不到教学相应要求。
(9)未按授课计划规定的次数布置作业、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批改后的作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给学生。
(10)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纵容学生互相抄袭。或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的指导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2/3,或有1/3学生的设计(论文)质量未达到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或不合实际评定成绩达到所指导学生人数的1/3。
(11)超过定时间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达1周。 (12)由于监考教师失误,造成考试收回试卷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
(13)试卷格式、版面不规范或不清楚,或试卷内容有差错,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试卷。
(14)试卷分装有差错,差错总份数达1%。 (15)考试评分后不按要求提供参加考试学生试卷。
(16)考试后教师或教学秘书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 (17)批改试卷或总分不认真,出现差错。
(18)管理人员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成绩登记严重失实。 (19)各种报表和统计填写错误或漏报,而造成严重后果。
(20)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或造成无教师到岗上课现象,未能在接到报告15分钟内及时处理。
(21)因特殊情况经教务中心批准调课后,但管理人员未能及时通知到学生和老师,影响教学秩序。
(22)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整理归档学生试卷,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资料。
4.教学事故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1)、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首先由教学事故发现人填写教学异常情况登记表。 2)教务中心向相关单位下发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
3)单位调查核实后,立即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上报教务中心。
4)单位处理意见经教务中心审查同意(严重教学事故处理报主管院长审核)后,由教务中心反馈到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报教务中心备案。
5)教务中心有权对单位处理意见进行质疑,并发出重新调查处理通知,然后按上述步骤3-4进行处理。
(2)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对发生一般教学事故人员,由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给予公开批评,并按照《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规章制度》第七十四条规定罚款200元,本人应写出检查并交教务中心备案,年度考核等级不得评优。
2)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人员,对责任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按照《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规章制度》第七十四条罚款500元,并予以辞退。
3)对于一学期内发生三次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5.附 则
1)所有教学事故一经发现必须及时上报教务中心,相关单位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年度考评降级、经济处罚等处理。
2)相关单位必须及时、认真办理教务处下达的教学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通知,不得拖延时间、或走过场或不实事求是处理。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除名等处分。
3)各分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并报教务中心备案。
九、高级班(企业家)导师配备
高级班教育实行导师制度,是培养学生成为适应我公司实际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的重要保证。选择管理学科优秀教师任导师,其基本任务是:对学生全面负责,教书育人,因材施教,按两年制教学计划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学习、科研能力训练进行全面指导,对高级班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一般情况下3-5名学生配备1名导师。
1.受聘导师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责任感。
(3)治学严谨,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导师工作。
2.导师职责
(1)导师与指导的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情况,通过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引导学生重视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之成长为优秀的经营与管理人才。
(2)指导学生学好各门课程,配合各任课教师,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自学、独立思维、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指导学生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获得有利于今后发展的合理知识结构。
(4)学生在学习导师所在学科课程期间或适当学期,导师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参加本学科的科研活动,对学生进行科研基本功训练,培养学生科研情趣,熟悉科研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科学作风,获得初步科研能力。
(5)导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要进行经常性考核,每学期末要写考核评语,并和学生直接对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6)导师负责指导学生于基础教学阶段结束时进行论文选题、做开题报告和毕业时撰写毕业论文工作。
十、学术活动
为加强学生专业素质、科研思维、科研和实践能力,拓宽知识领域,了解科学前沿,在学校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高层次管理人才,拟请校内外优秀专家结合科研实际和自己成长进行学术讲座。每学期安排2-4次专业、社会人文、时事政治等专题讲座。在学期初提出专题讲座计划,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实施。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撰写论文,总结成果。学校将对撰写优秀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一、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和教学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料,是评价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教学档案规范化建设,旨在促进教学及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档次,为评价教学质量、课程建设评估、专业建设评估和优秀学校评价等工作奠定基础。
2.项目内涵资料存档形式主要以表格和原始资料形式归类,各种规定表格均由学校统一编制,同时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以数据库管理促进档案建设的规范化。
3.根据资料存档的价值,参照《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的规定,决定各种资料的存放时间。
4.以学院(系)及教研室为单位,规范教学档案柜、档案盒或档案夹、资料纸张和档案名签等。
5.各分院(系)、教研室要设专人对教学档案进行管理,使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档案归类清楚、内涵齐全,学期末交教务中心存档。
6.教学档案每年整理一次,保证教学档案反映各学院和教研室最新的基本情况。
7.成绩报告单、上报材料等要求一律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原则上不准涂改,必须更改时应加盖印章以示负责。
8.成绩表、试卷要有专人、专柜保管、严禁随意查分、改分,必要时必须经学院(系)主任批准,由教研室教学主任、教学秘书、任课教师组成复查小组进行审核。
9.凡对玩忽职守,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成绩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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