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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生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值班班人员提前5分钟起床,按时发出起床信号。学生听到起床信号后,立即起床,做好出操准备。值日员开始履行职责(冬季打开门窗)。
(二)早操。各教学班值班人员在起床后10分钟发出集合信号,除病号外,其他人员迅速到楼外集合,班主任或值班员清查人数后,组织学生跑步或打军体拳、练广播体操等,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期末考试期间和当日有考试科目时,早上不出操,复习所考科目。每周星期一可提前收操,对室内卫生进行彻底清扫和整理。
(三)整理内务。收操后,洗漱和清扫整理室内卫生。班长和宿舍长督促检查各种物品摆放和卫生清扫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各教学班每周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交学务中心。
(四)就餐。各班长督促所属人员前往食堂就餐,买饭时自觉排队,就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五)上课。班主任和各班长提前督促学生前往指定教室上课,防止迟到。上课时,认真遵守课堂纪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上课,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课间休息时,不得远离教室,保证按时上课。
(六)自习。自习课由学生自己支配,可复习所学内容,也可到计算机房、图书馆、阅览室学习自己感兴趣的知识。
(七)午休。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准影响他人休息。班主任和各班长要提前15分钟督促午睡人员起床,整理好室内卫生,做好上课准备。
(八)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时间由个人支配,用于处理个人事情。如需外出,必须按规定请假,熄灯前必须返校并销假。各教学班亦可根据情况安排相应的文体活动。
(九)就寝。所有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熄灯,熄灯后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需继续学习的人员,自觉到学习室学习,但最晚不得超过23点。在教学楼学习的人员,返回学生公寓时,不要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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