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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委员会职责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在学务中心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教学和年度工作规划,研究筹划年度和学期学委会的工作,制定学年和学期活动计划。
(二)依据年度和学期总体安排,制定每月活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三)掌握学生的思想变化情况,协助班主任和学校职能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按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学委会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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