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荐文章
姑姑是在县城的女子中学读初二时爱上那位高大英俊的体育老师的。那时的她,不仅是人们公认的“校花”,而且还是一位出名的才女,当她把张爱玲《心愿》里的一段话恰到好处地引用在文章中,并发表在校刊上时,没有人怀疑她日后会成为苏南文坛雅苑里的名媛,可是事情并没有像人们想像的那样发展。初二之后姑姑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令许多以前教过她的老师唏嘘不已。这缘自她过早地坠入爱河。她被她的体育老师的学识、洒脱、练达所深深吸引,为他的一举手一投足而痴迷。其他所有的课程她都不再感兴趣了,她就愿上一门课:体育。
初三上半学期,姑姑再也经不住暗恋的痛苦折磨,亲手把儿女私情由“幕后”搬到“前台”,她尺素传情,主动射出了丘比特之箭:“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体育老师接到这样一封来信,其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这完全可以从他迫不及待地从门缝里塞进姑姑寝室的回书中看得出来:“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翩翩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张弦代语兮,欲诉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从此,他们心心相许,私定了终身。
远在乡间的我的小脚奶奶是无从知道这一切的。她按老黄历把她美貌的女儿早早地许给了方圆百里有名的徐财主的二公子。二公子当然是喜出望外的。他见多了十里洋场的恶红俗翠,但这位从头到脚如水洗过了一般的清纯的乡妹,使他望之仰叹:“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逢?”――这是他写给姑姑的一封信中的话。奶奶不知道岁月再不是她成婚时的清末,而早已是追求自由的时代。当她把徐家用上海汇丰银行里的银票买来的厚重聘礼堆放到姑姑面前,等着姑姑欢天喜地的应诺时,招来的却是姑姑至死不从的断然拒绝:“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主!你把这些彩礼退了!”
奶奶当时就懵了。她压根儿没想到这桩村里村外多少人羡慕不已的美满姻缘,会被一向知书达理、逆来顺受的丫头一口回绝。奶奶急急挪动她那双小脚,扑向姑姑住的西厢房,高高地举起了捶衣捣蒜的大手。是姑姑的弟弟、后来成为我爸爸的家中男儿一把将她拦腰抱住,才使姑姑免遭一顿暴打。
当奶奶进一步知道了姑姑背后还有个体育老师时,更是气得差一点没有昏过去。生性暴戾的奶奶,岂容得姑姑擅做主张。“死鬼丫头,你败坏蔡家门风!你也不问问,蔡家祖宗八代有哪个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都是书害的你!读几天书,识几篓字就要作怪了?妄想!死了你那条心!”
接下来奶奶像如今许多描写二三十年代民间生活的小说、电影一样,“当”的一声,用一把清朝乾隆年间铸造的大铜锁把姑姑锁在了西厢房,三寸多长的钥匙别在自己肥大的裤腰带上,谁也不给,任姑姑怎样呼天抢地地求情告饶,就是不打开那冰冷的铜疙瘩。
日落西厢,月沉西厢,姑姑只得隔着窗棂望着大运河水无声流去,手抵着牙根儿慢慢地想。
奶奶的算计是实在的,她要靠大丫头的定亲礼,给她惟一的儿子娶亲哩。
一连五六天就这么僵持着,最后还是我爸爸递给姑姑一把锋利的裁衣剪子,姑姑用它抵在粉嫩的喉咙上,才最终吓退了我的奶奶。在要人还是人财两空这二者必居其一的生死抉择面前,奶奶做出了具有奶奶风范的取舍。她长叹一声:“哎,罢了,罢了,世道是变了,人哪能扭得过世道。”
婚期定在腊月二十六,那年姑姑已满二十岁。
体育老师知道姑姑为爱一拼的决绝,深受感动,婚礼也就操办得格外讲究和隆重。请来了八抬大轿,一色剽悍的轿夫,轿杠全都用大红绸缎包裹着,一路的喧天锣鼓,数千响鞭炸得一地红纸花。蔡家庄的人都说从来没有见过这般的气派,让他们开了眼界,一直称道了几十年。
迎亲的锣鼓还响在三里之外,姑姑就开始哭了。她当然是要哭的,这是我们那里姑娘出嫁时的一种习俗,是姑娘离家时必经的一个仪式。至于哭时的心境以及所哭的内容,只有哭者心里有数。南方女儿的泪水本来就多,再加上姑姑生性柔婉,多愁善感,而这桩婚姻又来得这般不易,她愈发泪如泉涌了,变着腔放声大哭。她心里是感激我奶奶的,毕竟是生母,毕竟有养育之恩,舐犊之情,毕竟在节骨眼上宽然释怀,她抱着我奶奶哭得很是动人。直哭到上轿时辰,被体育老师雇来的大红轿子抬着飞奔而去。
乡间有颠轿的习俗。就是轿夫们依靠着轿杠的弹性,唱着号子,有节奏地把轿中的新娘抛起又抛落。颠轿不仅意味着喜庆,据说还会给新娘所嫁的人带来往上蹿的官运、财运,轿夫是根据主人所给“红包”的多少来决定颠还是不颠的,给得多些,轿夫们才会卖力而周到地颠;不给,轿夫也会颠,那就是新娘受苦的时候了,会颠得你东倒西歪。体育老师家无负担,薪水颇丰,又深谙其中关节,自然出手阔绰,乐得轿夫们喜上眉梢,一路抬得喜颠颠的。
从我们家到体育老师布置的新房要经过一片河滩。腊月二十六,正是滴水成冰的季节。这天虽是艳阳高照,但久结的冰依然在河滩上闪着水晶般的光亮。轿夫们走上这片平展的河滩。领班的一声号起,轿子被抛向了空中……轿夫们尽情地颠着,跟在后面的新郎咧着大嘴合不拢地笑着。结冰的河滩是很滑的,有一个轿夫一没留神滑倒了,整个轿子也跟着倒了下来……
后来,有人把姑姑之后多舛的命运归结到这次颠轿被摔倒上来。
婚礼的喜庆总是短暂的,过了这短暂的喜庆,接着的是往后漫长的日子。姑姑并不知道包办婚姻并不只对女人而言,其实,那年月,男人在婚姻上也没有多少自由。体育老师也是瞒着父母娶的我姑姑,他的爷爷――一位当地很有名望的员外期望的是孙子能娶县太爷的外甥女为妻,尽管那女子生着粗脖子病,但毕竟跟县太爷沾亲带故。体育老师的反叛,结果就不如姑姑只是被锁进西厢房这般美妙了。先是老员外闻讯后一命呜呼,接着是县太爷发难。县太爷拍着哭得死去活来的粗脖子外甥女,安慰道:“两只脚的蛤蟆不好找,两只脚的男人还不有的是!你别哭,我给你找。我还要拆散他们,叫他们这辈子都不得安生!”县太爷是说到做到的。没过一个月,新婚燕尔的体育老师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被县里派来的人从我姑姑的身边拖走了。他被抓了壮丁。那时,正是解放军雄师百万准备横渡长江的时候,我姑父就这样被送上前线。
这一去,姑姑迄今再也没能见到她的体育老师。
姑姑等啊等啊,等了一年又一年,等了一春又一春。她等到了南京解放,等到了上海解放,等到了全大陆解放,可就是等不回他,就是等不回她的孩子的爸爸!可怜了我的表姐,她打生下来就没能见到过爸爸的模样。
我出生了。我长大了。我来到姑姑家拜年了。每次来姑姑家见到的总是姑姑和表姐。开始我问:“姐姐,你爸爸呢?”表姐幽幽地应我:“他出远门去了。”又隔一年我再来拜年,还是见不到姑父,便再问,表姐还是这样回我。我纳闷了:这远门到底有多远?
“很远、很远,隔着一条银河。”姑姑答我。我看见姑姑这样说时,眼中溢满了闪闪的泪光。
那时我还理解不了这句话,现在知道了。其实姑姑早就从与姑父同在一个部队、逃回老家的人嘴里晓得了姑父被拉去了台湾,是从浙江宁波登的船。军舰在海上盘桓到舟山群岛时,体育老师趁人不备跳海逃跑。他是想回到姑姑身边吧?舰上的一位上校营长命令向海中开枪,是姑父的一群同乡兄弟冒死把他捞上船来……
那几年,姑姑家的门槛都快叫人踏烂了,都是来劝她改嫁的:你这样太苦自己了,没有人会为你立贞洁牌坊。再嫁个人吧,凭你姣好的面容,还愁没有可栖的梧桐枝?
在众多的说客中,有我的爸爸:“委屈一点,改嫁了吧,这个年月里有个在台湾的人,孩子们的前程都误了。你改了嫁,你解脱了,大家也都解脱了。”
可任谁去说,也无论说的是什么,姑姑就“我要等”三个字,多余的话一句也没有。
就这样,孤女寡母,相依为命,苦苦相守,苦苦相熬。
在姑姑家的堂屋香桌上,有一只做得很精致的篾篓,里面放满了“小角子”(方言,指硬币)。我试着提过,好沉好沉,根本提不动。那年春节我又来了。一家人正围坐在一起喝姑姑做的最拿手的油面筋汆汤,忽然有爆花米的香气从门缝里钻进来。我经不住诱惑,舀起一碗米,又从篾篓里抓起一把小角子,迎门出去。等我爆完米花回来,我被眼前的情形惊愕住了:姑姑领着表姐在一枚一枚地数那小角子。我问这是为什么?表姐回答我:自我爸爸被抓走后,妈妈每天都要往这篾篓里放一个小角子,计算着爸爸走了的天数。这一篾篓就是爸爸走了的天数。
我为我的冒失羞愧难当。
姑姑从不说爱姑父,也不说思念姑父的话,只是有一缕淡淡的哀愁挂在她细细的美丽的眉宇间。可是,面对这一篾篓的小角子,我似乎是“猛”地懂得了爱是有重量的,是那个年纪的我提不动的。
这是没有尽头的苦苦守望,是看不到结尾的痴痴等待,可是从听不到姑姑红颜薄命之类的哀怨,甚至连叹息也没有,有的只是凤眼眺望着高天流云时的轻吟:“也许吧,此情可待成追忆,但我从不觉得当时已惘然。”
那时我的年纪还不足以理解世间的辛辛酸酸、悲欢离合,只觉得姑姑没有姑父相伴、表姐没有爸爸相亲很可怜,心怀着对他们的体恤和同情。我再不与表姐争长争短,再不碰姑姑家堂屋香桌上的那篾篓――随着时光无情的流逝,那样的篾篓又多出了一只。我更愿意多多到姑姑家来,送姑姑一盘绣花用的七色丝线,送表姐一枚我刚刚采到的火红的莆花,尽量使他们的生活里多些生气和话题,用我幼小的心温暖两个天涯落寞人。
没有男人的这个家,就靠姑姑那瘦削柔弱的肩膀支撑着。最困难的时候,她为一家水泥厂夜以继日地糊纸袋挣几个钱养活自己和我表姐。那双江南女性特有的细长的手,在粗糙的道林纸上一遍遍地抹来滑去,十个指尖都在日积月累的劳作中磨得像一把把锉刀,每个关节都皲裂得渗出鲜红的血来。就是这样,她也不能停下手中的活,表姐的学费和过年过节的花棉袄、红头绳,还有家中的一日三餐,都在这一只又一只的水泥纸袋中。姑姑糊过的每一个纸袋,都存留着她手指上渗出的血迹。
……
如今,姑姑已七十有三,可她仍在痴痴地等待。表姐早已成家,为了要姑姑跟着她去住田园别墅,表姐特地在院落里栽了一棵碧桃树,如今这株碧桃树已经枝繁叶茂,可她依然坚持一个人单过。
我想,这是姑姑的心里依然眷念着她的体育老师;我想,这是姑姑坚信她的体育老师有一天会从西凉回到大唐来。她不能走,她不能让他找不到他们的“寒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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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js
2005-06-02 17: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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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她一见钟情。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者蓝色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盟?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br>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
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
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
一个月后,他悄悄的瘦了五公斤。
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
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
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觉得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来得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
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
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
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
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
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
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
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
许多过往会议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恩,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
他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
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的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这时有个女生很亲切的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
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洁、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
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
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她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
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
他知道一个人在一向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她尽可能的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
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
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水果几句祝福的话。
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的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
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
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
那个女生温柔细心的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
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
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
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
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的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
她跟他举杯嘱咐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
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的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
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
她有时后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
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
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的去追求她。
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
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
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的爱上他了。
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她心底浮现出一幕幕他跟她共同的曾经、拥有的记忆,
在结婚典礼上他热泪盈眶的祝她幸福。
在她刚回国的时候,他陪她走遍整个台北市找房子买家具。
在她在美国跟她前夫交往时,他是她最好的听众跟军师。
在她只身去美国求学的时候,他送她一本她在合唱团参加所有演出的剪影。
在她在合唱团唱女高音的时候,他永远是最好的钢琴伴奏。
在她大一新生注册的时候,她就发现有一个穿着蓝色格子衬衫的男生慌慌张张的站在人群之中,那个男生有点呆有点稚气有点可爱有点帅,是她喜欢的那一型帅哥,那个时候她对他一见钟情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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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作家,尚保罗说过很耐人寻味的话:
“人生犹如一本书。愚蠢的人将它草草翻过,
聪明的人却会将它细细阅读。
为什么呢?
因为聪明的人知道,只能读一次。”
当还能拥有时。。。
好好珍惜吧。。。
爱情如此。。。
友情如此。。。
亲情更是如此。。。
最关心你的人。。。
别只是永远被你排诸于外。。。
当失去了。。。流泪又能做什么。。。
相信大家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答案了吧。。。。。。
qisjs
2005-06-02 17: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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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铃!门上的铃当响了起来,一个三十多岁,穿著笔挺西服的男人,走进了这家飘散着浓浓咖啡香的小小咖啡厅。
“午安!欢迎光临!”年轻的老板娘亲切地招呼着。
男人一面客气地微微点了点头,一面走到吧台前的位子坐了下来,开口对老板娘说:“麻烦给我一杯摩卡,谢谢。”
“好的,请稍候。”老板娘微笑着说。
接着她便开始熟练地磨碎咖啡豆,煮起咖啡来。男人一直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娘煮咖啡的动作,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过了没多久,老板娘便将一杯香醇的咖啡端到男人的面前。“请慢用!”
“谢谢。”男人将杯子拿到嘴边,浅浅地尝了一口。
“第一次来吗??”老板娘问。
“是啊!!”男人答。
“觉得我们这家店怎么样?”
“很不错!气氛很好!”
“我自己也是很喜欢,所以虽然生意不好,我和我先生却还是舍不得把它关掉。”
“嗯……”男人好像有所同感地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咖啡。
两人沉默了一会,一时间空荡的店里只余悠扬爵士音乐。男人忽然开口,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
“呃……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呢?”老板娘好奇地问。
“嗯…这…这该怎么说好呢?”男人抓着头,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或者你可以先听我说个故事吗?”
老板娘点了点头,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我以前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已经到了要论及婚嫁的地步。我和她之间的感情发展得相当平凡,并不是什么经过大风大浪、轰轰烈烈般的爱情。但我想从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彷佛有一股魔力,有一个声音,在推动着我,告诉着我,就是她了!她就是我一直期待着的女孩。更令我高兴的是她也响应了我的示爱,接受了我。这一切的顺让 我整个人陶醉于幸??的喜悦之中,只不过……”“只不过!!发生了什么事了吗??”
老板娘显然给故事吸引住了,她打断了男人的话。
“嗯……”男人脸色沉了下来,略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
“只不过我忘了幸??的背后,往往藏匿着最可怕的恶魔。就在我们订婚前一个月的一个晚上,她……她遭到了歹徒的强暴“啊!”老板娘惊讶地啊的一声叫了出来“都怪我!要是我那天坚持送她回去就好了!”男人用力地捶打着桌面,杯子械目Х纫蚓缌艺鸲?的关系洒了出来??br> “你要问我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老板娘一面擦拭着洒出来的咖啡一面说。
“不!不是的!我对她的感情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动摇,我决定仍旧如期订婚,可惜就在我们订婚的那一天,她……上吊自杀了!”
男人的语调异常平缓,从他的表情上看得出,当时的他是多么的难过与震惊。
“自杀!那她有没有怎么样?”老板娘为突转而下的剧情睁大了眼睛,紧张地看着男人。 “幸运的是我们发现得早,送到医院时还有气,只是脑部因为长时间缺氧,呈现昏迷状态,当时医生说她一度有成为植物人的危险。”
老板娘松下一口气,“那她后来有醒过来吗?”
“有的,她醒了!”
“但……但当我得知她醒了的消息,高兴地要去看她时,却被她父母给拦在门外。”
“为什么?她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去看她?”
“她父母跪在地上求我,原来她失去了记忆,失去了认识我以后的记忆,医生说这是选择性失忆症,当人在遭遇极大的打击时,会逃避性地藏起一些记忆。她父母求我暂时不要再出现在她面前,他们认为让她就这样忘了之前的一切对她比较好,怕我要是去见她或许会让她回想起来,到时她可能又会陷入昏迷,甚至又跑去自杀。”
“她父母这么说也是有道理,反正只是暂时嘛!等她情绪和身体都稳定了,你就又可以见她啦!”老板娘听了男人的话后这样说着。
男人勉力挤出一丝笑意,样子无限苍凉,“你知道他们的暂时指的是多久吗?是十年啊!也就是这十年里我得要忍受这样没有她的日子,就算偶尔在路上碰面,也得要装作陌生人一般地和她擦肩而过。”男人快要咆哮起来似的,“你知道这样的日子有多难熬,这样想爱却又不能爱的心情有多痛苦!”
“虽然会很痛苦,但你还是选择了这条路吧!”老板娘看着男人的眼神变得非常温柔。
老板娘的眼神让男人冷静了下来,点头说:“嗯!到今天就满十年了!”
“哦!真的吗!?那真是恭喜了,你努力撑了十年,到今天终于可以去见她了!”老板娘开心地说。
“是这样没错!但是愈到这一天,我反倒愈害怕。十年了,我的心意是没有改变,但是她呢?如果我跟 她说了以前的事,她还是想不起我那怎样办?,或者是她已经有男朋友,甚至于结婚了呢?”
“这才是我想请教你的问题!”男人似乎略带紧张的看着眼前年轻的女店主,静静地等待着她的答复。
“嗯……”老板娘用手托着头,脸色凝重地想着男人所提的问题。
“我想既然你这么爱那个女孩,她记不记得你其实并不重要,最多是重新开始而已,再重新追求她一次,再重新谈一次恋爱,其实也很不错吧!!而且就算有男朋友了也没关系啊!把她从他手中抢过来不就行了!”老板娘笑着说。
“但是!”她忽然将表情严肃了起来,“但是如果她已经结婚了的话,那你就放弃吧!
我们结了婚的人啊!是最痛恨有人破坏人家家庭的了!”
“是吗?”男人低着头冷寞地说。
“没错!!所以你可千万别做个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哦!”
丁铃!挂在门上铃铛又响了起来,走进来几个刚下课的大学生,老板娘走出吧台,忙着招呼这几位新来的客人。
“对了!”老板娘好象忽然想到了什么,转过头来看着男人。
“你为什么会想问我这些啊!我和你不过是第一次见面而已啊!”她好奇地问。
“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那个女孩曾说过,结婚以后要和我一起开一家像这样的咖啡厅吧!”
“哦!!原来是这样子啊!”老板娘说。
“嗯!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这样而已!只是……”男人不停地重复着同样一句话,好像藉此告诉自己什么似的。爵士乐停了下来,整个屋子里只听得大学生清脆的谈笑声。男人低着头偷偷地瞄着老板娘手上的结婚戒指,一滴温暖的眼泪,悄悄地滑进了那杯早已冷却的咖啡里。
来源:千龙新闻网
qisjs
2005-06-02 17: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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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5 新情感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有的人,我们一辈子也等不来,而有的人,等来了,我们又不懂得珍惜。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人多么难得,而失去一个人,却又是那么容易,转瞬之间,就会无影无踪。
2002年3月,和我同住的那个人搬走了。我于是在房屋中介所登记,寻找合租人。两天之后,她来看房子,觉得还比较满意,便搬了过来。就这样,我和她开始了异性合租生活。
最初的日子,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每天下班之后照例在楼下的步行街闲逛,或者跑到同学家里打牌。后来有天我下班直接回家,看到她正在做饭。香气溢满了整个房子。看到我,她笑盈盈地说:回来了?一起吃晚饭吧!我既惊且喜,没有任何犹豫就点了点头。老实说,她的手艺还很不错。那一顿饭我一共吃了三碗饭。接下来的日子,我便经常买菜回来和她一起做饭。对于一个单身许久的人来说,这种简单的乐趣其实就是一种家的温暖的感觉。
然而,没有多久,她就搬走了。原因是她妈担心她和一个男人合租不太方便,所以叫她搬到一个熟人那里去。看得出来她也不想搬,可是实在拗不过她妈的百般劝说。她搬走的那天,我默默地帮她收拾东西,并将东西拌到车上去。临走前她凝视了我将近两分钟,不言不语。车开走了,我回到空荡荡的房子,忽然悲从心生,忍不住泪如雨下。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早已经喜欢上了她……
第二天,我给她打电话,我说我们一起吃晚饭吧。可是她却说不行,她要和她男朋友一起吃饭。我一听如遭雷击,当场呆住了。我万料不到她会这样说,因为据我所知,她应该没有男朋友的。挂掉电话之后,我失魂落魄地在她住过的那间房间里蹲着,一直蹲了整整一宿。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勇气再联系她。可是,后来忽然有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看房子。我觉得很奇怪,她搬走之后我并没有在什么地方登记出租呀!不过我很快便明白了:一定是她帮我去登的记!我按捺不住自己,便给她打电话。一问,果然是她。我心里有些发酸,我说:“其实我不想再出租了,我宁愿一个人住,或者,我也搬家。”我们言不由衷地随便说了一会,忽然她说,那天她在电话里那样说是因为当时在上班,老板在身边,所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上班时间老板在身边就得那样说,我也没有问她,但是我的心里却兴奋不已。
我们又开始来往。我们一起吃饭、唱歌、看电影。每一次都玩得很开心。我对她的喜欢程度也渐渐升华为爱,但是每一次面对她,我总是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我把苦恼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他大骂我不是男人,连这点胆量都没有,其实我又何尝不在骂自己。尤其是好几次我看到她满是期盼的眼神,更是心急如焚。
我过生日那天,邀请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庆祝,她当然也在场。当她在摺摺的生日烛火中微笑着面对我,将一条珠链子戴到我的脖子上,我完全沉醉了。朋友们在旁边有节奏地击掌,并叫我亲吻她,但是我不是一个喜欢张扬的人,我只是轻轻地挽了她一下,没有做出过多的亲昵行为。
一个朋友跟我说:有些话你是必须要说的,你不说,别人怎么知道你的心思,就算别人知道你的心思,可是你如果不说,终究还是不能明确,尤其是爱这种东西。朋友的话也许是对的,但是,偏偏我觉得我和她已经心有灵犀了,不用再说,说了反而尴尬。然而,后来证明,我确实错了。
生日过后,我便将她当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却发现,她对我好像有点不冷不热。后来他们家都搬到了成都,在西门买了一套房子,她也便回家里住,我们见面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2002年底的一天,我们见面了。我们照例去麦当劳吃东西。不过我感觉她好像变得有点忧郁了,没有以前那么开朗。本来说好了吃饭之后一起去看电影的,可是后来她却说困了,想回去了。我默然了,却只好送她回去。
下车之后,我们走了一段路,那是一条相对较冷清的巷子。我们并肩走着,我几乎可以闻到她的气息。她忽然说前面不远就是他们家了。我用鼻子恩了一声。
她停了下来,看着我,幽幽地说:“你今晚找我出来,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怔了,我忽然觉得很感伤,但我微微摇头,说:“没有了。”
她依然盯着我,眼眸里隐藏着某种东西:“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我咬咬嘴唇,说:“没有了。”
“好吧,”她惨淡一笑,“再见!”
我故做潇洒地也说了声“再见”,便扭头走了。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过头来看她。我看到她呆呆地站在路灯下,孤单的让人可怜……
我很想跑回去紧紧地抱住她,对她说出我最深情的三个字。可是,我没有动。我的脚像生了根。我们就这样遥望着对方,直到我违心地挥挥手……
我没有想到,我真的没有想到,那竟然是我们关系终结的一面。那天之后,有好几天我都没有和她联系,她也没有和我联系。一个星期后的某天夜里,我在百般思念之下拨打她的电话,却惊异地发现,她的号码已经过期……
2004年9月的一天,我和两个同学在市中心的一条小街上四处寻找茶楼,快到路口时,我忽然发现,她和一个男的手牵着手走着,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惊呆了,我几乎可以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但是,我却不得不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紧跟着朋友的脚步,朝某茶楼走去……
后记:
每一次听到或想起张信哲的那首《信仰》,我便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如果当时吻你当时抱你,也许结局难讲,我那么多遗憾那么多期盼,你知道吗?……”是呀,如果当时我敢迈出一步,“当时抱她吻她,”也许结局真的很难讲。然而,我终究没有迈出去,缘分就这样擦肩而过。刘若英在《后来》唱道:“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所以,如果你遇到了一个真正情投意合的人,千万不要再错过。记住,爱情可以等待,但绝不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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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js
2005-06-02 17: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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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5 新情感
讲述人:男
年龄:24岁
职业:管理人员
通讯员:王化军
记者:叶凤
"我'妈'即将成为我的新娘。"他像是在开玩笑,我目瞪口呆。他笑咪咪地说:"别吃惊,听我慢慢解释……"
恩人圆了我的求学梦
我的祖辈都是农民,在我们那个并不富裕的山村里,要培养出一个大学生来,简直是痴人说梦!
在我十岁的时候,父母出城卖菜,傍晚在回家的途中出了车祸,双双远离人世。
(他的眼睛红了,他忍了忍没让泪水轻弹,故事很顺利地讲了下去。)
我的骨子里虽然流着农民的血液,但是我很聪明,学习成绩优异。乡里举行的大大小小的数学、语文比赛中,我拿过不少奖。经过几年的苦读,我如愿考上了重点高中。
我一个孤儿,只能靠五个叔伯帮忙,供我读书生活。但他们都是农民,也有子女,生活也很艰难。
中考过后,我整天愁眉苦脸,因为学费没有着落。尽管接到通知书,我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愁到最后,还是含泪拿了初中毕业证,一个人到武汉来闯闯,希望打工来赚足学费。
找工作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他们嫌弃我没文凭,更何况我只有15岁还没到可以工作的年龄。我说我只要别人工资的一半,可是还是很难。就在我灰心丧气的时候,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人--燕姐。
燕姐是个中型酒店的老板,她刚开始也不愿意雇用童工。可听完我的遭遇后,她非常同情我,便留下了我,算是亲戚帮忙,不属于雇佣关系。她心地特别善良,说要资助我上大学。暑假一过,一份持久的资助开始了。每到交学费时,燕姐都说,只要我能读,不管读到多高,她都愿意承担一切费用。她没有食言,我从高中到大学的学杂费都是她资助的。
我和燕姐非亲非故,她却想方设法供我读书。在我眼里,她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妈妈"是对她最尊敬的称谓。
亲情变成爱情
我的出现却是燕姐的"灾难"。遇见燕姐那年她26岁了,本来和男友陈锦快要结婚了。但在资助我的问题上他们起了争执,关系越变越坏。最后,陈锦终于提出了分手。
依燕姐的条件,追她的男人多的是,但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别人都不原意背我这个负担。为此,燕姐的家人也对她有意见。我不愿再拖累燕姐,便狠心离开了她。然而,燕姐是个倔人,她到乡下找到我:"你就当我是你的妈妈!"
燕姐执着地帮助我,我只有用最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她。高三那年,燕姐在我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亲自照顾我,让我有个好的睡眠,吃上好的伙食。为了不辜负燕姐的期望,我每天发奋学习,高考如愿考上了一类大学。
在大学里,我一如既往地埋在学习里。同时也对燕姐产生了一种朦胧的情愫,有女孩子追我,我就用燕姐这个标准来衡量她们。
大一的时候,我对燕姐的好感已无比强烈。在同学面前,我从不说她是我的恩人或姐姐,而说是我的朋友。她有时很不解地问我,为什么不再叫她妈妈或姐姐了?我不语。
后来她说她有男友了,我一听急了,跑回家当着她男友的面喊她妈。"你不是说你还是单身吗?怎么连孩子都有了!"那男的没有给燕姐解释的机会,夺门而出。燕姐生气了。我就鼓起勇气说:"我爱你,我不想让别人抢走你!"她说,她对我也有感情,但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年龄差距和来自社会的压力太大。
我不顾燕姐的反对紧紧把她搂在怀里,直至她再也没有挣扎。
娶她并不是为了感恩
感情归感情,恩情就是恩情。和燕姐相处那么长时间,我对她产生了真感情,没有其他成分在里面。我真心爱着她,她人美,心灵更是世界上最美的!"嫁给我!我要照顾你一生一世。"读大二的时候,我就向她求婚了。可是她总是不同意:"我们不是说在一起就在一起的。"她很冷静,"人言可畏!"我却很执着:"燕姐,我爱你!等以后我工作稳定下来,我就和你结婚。我不会放弃的!"我很认真地说道。
燕姐养育我9年,我们比母子还亲密。她是我的恩人,经济条件也不错,如果我娶她一定会召来风言风语,说我图她的钱;而燕姐嫁给我,她酒店的职员也一定会说她老牛吃嫩草。我们的恋爱之路如同走钢丝绳,然而在我不断追求下,燕姐终于在我大四毕业的时候,答应做我的新娘。
"你是为了报恩才娶我的吗?"订婚前她一本正经地问我。"那你是因为同情我才愿意嫁给我吗?"我反问她。
我们的订婚仪式很简单,只有燕姐的几个直系亲属在场见证我们的爱情。我们克服了最大的敌人自己,却还有新的问题。
今年6月毕业,我在武汉某外贸公司找到了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我想元旦结婚,但不能光明正大的办理是个难题。我的根在农村,做人不能忘本,想宴请我的亲戚,但他们耿直本分、思想保守,再加上人又很封建,如果他们知道了我们的情况,会怎么想呢?我们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吗?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这段姻缘能得到亲人的祝福,朋友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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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js
2005-06-02 1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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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5 新情感
一段真实曲折的故事,两个当事人内心真切的独白。情天恨海,有悔不该当初的眼泪,也有破镜重圆后的喜悦。原来爱情也可以这样从头再来――
我把自己过户给了他
1989年,当我还在如火如荼的初恋里辗转时,就认识了志坚――我的顶头上司。常常我蝶舞般地从他身边走过,都能看到那对黑黑生动的眸子。
1990年8月14日晚,当我与自己的男友艾欣经过无数次争吵后,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楼梯上,溽暑的气息一如我的心境。很巧,志坚居然出现在面前。一刹那,我感到他关怀心疼的眼神,撞到了自己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泪水便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头一次,我毫不犹豫地扑进他的怀里,感受着委屈随泪水释放的惬意。那夜,我们恋爱了,应该说,我就这样被自己过户给了志坚。
谈了一年恋爱,我做了他的8月新娘。当他牵了我的手,隆重又庄重地说一生一世的时候,闪动在我心里的,是艾欣如风般不羁的眼睛。我知道,自己闯了祸。
婚后,我做了全职太太,没有了异性仰慕追随的眼光,没有了浪漫的鲜花和那些令人尖叫的惊喜,我感觉自己是只囚鸟,那样渴望天空的讯息。
怀孕,生女儿,我的人生列车依站停靠,我以为自己会循着这个轨迹平淡一生。一天,我在街上偶遇了艾欣,他依旧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我感觉心里的某块地方也被照亮,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此后,艾欣隔天一封情书,节日一束鲜花,时不时的野餐、兜风、舞会,我本已沙化的心,仿佛生发了久违的春的绿意,一段不该发生的故事秘密拉开帷幕。
1996年,女儿两岁时,志坚商场失利,还因经济诈骗罪获刑入狱。艾欣催促我跟志坚摊牌,说会照顾我们母女一辈子。那天,我是逃出看守所的,感觉如芒在背。
你不怀疑女儿是不是你的
在谈婚论嫁的当口,艾欣跟我大吵一架,他坚决不接受我的女儿。
我想过离开艾欣,可是,没有工作,带着孩子,离了婚,我早没有了挑拣的资本。一狠心,我将女儿送给了志坚的母亲。
婚后,艾欣一改婚前的浪漫温情,一头扎进赌场。我曾两次怀孕,都在两人恶吵后流产,以致失去了再生育的能力,艾欣因此加倍冷落我,在外跟多个年轻女孩鬼混。2001年,我毅然与艾欣离婚。
离婚后,住在曾经与志坚共同生活的房子里。我想念志坚,却再无立场和颜面去见他。
2002年8月14日,当我凭吊完感情正准备离开,不想竟遇见了志坚。他坚定地站在我眼前,我竟有短暂的眩惑。
原来,志坚早在1999年就因表现出色,获减刑提前出狱,并在老朋友的帮助下,在汉正街租了个门面继续经商。他很快在商海中如鱼得水,资本越做越大。2001年,他已在汉口开了两家分店。
听完我5年来的生活经历,志坚紧紧握着我的手,说从头来过。这个硬汉子话音未落,已泣不成声。
那一刻,我反而冷静下来,清晰地问志坚:“我背叛过你,你真的能一点不在乎?我在跟你之前,跟你之时,跟你之后,都跟过艾欣,你就真的不怀疑女儿是不是你的?”
果然,我悲哀地看见,志坚如遭棒喝呆在那里。
第二天,我就仓皇逃往广州。
他在水泥地上单膝跪立
逃到广州,在一位广州远亲的介绍下,我才在一家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找到工作。
一个月后,适应了自己的新的生活方式,我才简单给志坚发了封电邮。我承认自己不如理想中坚决,但我宽慰自己,没必要让一个已与我无关的人满世界疯找我。
2004年2月,晚上10点钟了,我混在出车间的人流里走向宿舍。突然,志坚像变戏法般站在我面前。他在我们厂前水泥地上单膝跪地,捏着一枚钻戒,深情地问:“亲爱的杨珏女士,请问你愿意原谅我,并嫁我为妻吗?”
还能说什么呢?幸福仿佛温柔亲吻着我的每一个细胞。我俏皮地回答:“有八抬大轿的话,可以考虑。”话音未落,自己已被志坚打横抱起。他兴奋地说:“这个简单,两辆奔驰算不算八抬大轿啊?”
面对如此深情,我除了心甘情愿之外,还能做什么呢?
qisjs
2005-06-02 17: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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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5 新情感
姓名:卢焕生(真名)
性别:男
年龄:62岁
职业:大学教授
讲述地点:本报三楼休闲区
实习生:高阳洋
记者:许坤山
(卢教授顶着38度的高温,历经三个小时才从武昌的家赶到了报社,他大汗淋漓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还没来得及喝一口水,便抱歉地说道:“让你久等了,我刚开始走错了路,找到长江日报去了。”此时的我,好感动,因为他的歉意,因为他的认真。)
她是我家的特殊成员
我曾经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前妻在我最需要关心照顾的时候丢下一双年幼的儿女离开了家。我因为整日忙于教书育人,一对儿女自然疏于照料,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好心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帮我请了个名叫俭香的保姆,她来自江南水乡,脸颊上的一对酒窝特别惹人喜爱。俭香也曾经承受了作为一个女人最痛苦的事,当她带着年幼的孩子向自己不幸的婚姻挥手作别时,老天再次给柔弱的她开了个残忍的玩笑,多病的孩子还未来得及叫一声“妈妈”便夭折了。
俭香不顾旅途劳累,到我家的第一天便进行了彻彻底底的大扫除,还为我们全家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看着儿子和女儿狼吞虎咽的样子,我这个做父亲的内疚不已。细心的俭香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卢老师,我的厨艺在家乡是出了名的好,小孩当然喜欢吃我做的菜了。”孩子们也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说:“对,阿姨做的菜最好吃了。”俭香聪明能干,很快便将这个家拾掇得井井有条,邻里经常当着我的面夸奖道:“这个小保姆真不错,你赶快给人家加工资,要不然可被我们挖走了啊。”听到这些,俭香只是莞尔一笑,柔声说道:“卢老师一家人都特别善良,我愿意对他们好。”
我没有因为俭香是个“打工妹”而看不起她,只要有时间,就会介绍她看些增长知识的书。她看书读报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也会向我虚心求教。俭香对我们一家人感激之余,更加努力地工作:不论刮风下雨都坚持为孩子们送饭;孩子和我的生日,她总会别出心裁地为我们庆祝。
时间在孩子们的欢笑声中悄悄流逝,转眼间,儿子和女儿都变成了天之骄子,陆续走进了他们向往已久的象牙塔。这时,俭香也收到了一封又一封催她回乡的家书。我知道俭香还年轻,不可能将一辈子都花在照顾我们三个人身上,便也劝她回乡开始新的生活。在离别的那一刻,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原来我是那样地舍不得她,她和孩子一样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我们的爱永驻
虽然以后的日子我们都有书信联系,但再次相逢已经是十年后了。这十年里,我虽然相了许多次“亲”,但却没有一个能开花结果的,眼看孩子都有了各自的小家庭,年已五旬的我更感到苦闷与孤寂。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们,我一直有假期出门旅游的习惯,可对于单身汉的我来说,一个人的旅行太过苍白与无趣。当我正苦于假期出游没人陪伴时,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那端传来俭香清脆的问候声:“卢教授,这个暑假您怎么没出去度假啊?”我苦笑道:“一个人出门没意思,我正在为寻觅旅伴发愁呢。”我听到话筒中传来深呼吸的声音,顿了很久,她轻声问道:“您看我条件怎么样,我也正想找个地方避避暑啊。”听到这话,我先是一惊,随后一阵欣喜从心底升起。几天后,我们两个人背上简单的行李踏上了开往人间天堂――桂林的火车。俭香虽然不再是我的保姆,但还是和十年前一样细心照料着我,我们一路上谈生活,说爱好,好不惬意。
和俭香徜徉在甲天下的桂林山水中,我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情愫,似缓缓流淌的小溪,不时溅出欢快的水花。我的心在期待着那份温情,又不敢过急地去拥抱那份情,这情是十年的磨合、十年的积累。旅途的风景随着我的心情越看越美,我和她的心越走越近。
在外人看来,我们有着二十四岁的年龄差距,社会地位也悬殊极大。但我深知,既然已不再年轻,我们就更无须用太多的世俗标准来束缚自己,只要能携手走完剩下的日子就足够了。这次桂林之旅最终成就了我的这段姻缘,在儿女的祝福声中我们踏上了红地毯,那一刻,我看见激动的俭香泪流满面。
婚后,在俭香的督促下我养成了晨练的习惯,每天清晨,她陪着我到公园打打太极拳,跳跳交谊舞,使我的每一天都感觉神清气爽。我也专门为喜欢文艺的她买了个碟机,有事没事地陪她唱上两句,用音乐来陶冶情操。
每逢周末,我们俩口子都要下厨为全家人做上可口的饭菜;俭香在儿子的帮助下,已经掌握了基本的电脑知识。每个假期,我都和俭香合计着上哪游山玩水,我曾经对她说过,要在有生之年,带她走遍祖国的万水千山。
我的知心丈夫
(为了印证卢教授的讲述,我特意拨通了他夫人的电话,请她谈谈自己心目中的老公。她欣然用略带江浙口音的武汉话说了起来。)
我以一个保姆的身份走到了焕生的身边,他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善良,一个男人不仅要兢兢业业工作,更要照顾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但再苦再累他也没有一句怨言。我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我用勤劳的双手将这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当我听到邻居对焕生说,他的一双儿女一点都不像没妈的孩子时,我的心像喝了蜜糖一样甜。
那时的我不敢奢望自己拥有他的爱,我明白彼此在年龄和文化层次上都有着很大的差距。但焕生没有看不起我这个“外来妹”,他一直鼓励我多读些书,为了将来的发展学个一技之长。内向的我最终还是没有摆脱旧思想的束缚,将这份爱埋藏在了心底,在他的儿女步入大学的殿堂后,默默地选择了离开。
没想到焕生和我绕了一大圈,十年后又回到了原地。这一次我不再犹豫,主动提出陪他到桂林游玩,我们的爱情虽然没有海誓山盟,缠绵情话,但这份相濡以沫的感情也足以让我感动一辈子。旅游归来,我们忐忑不安地将结婚的打算告诉了他的儿女,没想到他们举双手赞成,那一刻,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流
我和焕生婚后的生活是和谐而甜蜜的。他怕我累着,经常和我抢着干家务活;知道我喜欢唱歌,还专门买了个碟机;这个暑假,焕生说要帮我实现儿时的梦,带我到南方去看海。我真的很感谢上苍让我成为了焕生的妻子,如果有下辈子,我还是会无怨无悔地选择这段忘年之恋。
qisjs
2005-06-02 17: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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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千龙网特约记者晓鹏12月29日报道]因为卖血,李本刚一家三口不幸染上了艾滋病。在妻子离他而去、备受旁人歧视的时候,他邂逅了美丽的女教师胡玲。可怕的病魔没有能阻挡住真挚爱情的生根发芽,在冲破层层阻力后,他们幸福地结合了。
为生存卖血挣钱不幸感染上艾滋病
今年32岁的李本刚是四川资中县公民镇大井村的村民。1992年初, 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南下广东珠海打工。而他的弟弟李彬则跟着父亲一起前往河南南阳靠出卖劳力挣钱。李本刚到珠海后,由于没多少文化,也没有技术,所以他只得在一个建筑工地打零工。
李本刚是一个做事勤快,头脑灵活的人,在建筑队里,他总是虚心刻苦学习技术。两年后李本刚成了建筑队里技术最好的工人。因此,老板非常喜欢他,很快便把他提升为了建筑队的部门主管,每月的工资涨了好几百元。
但是,打工毕竟还是打工,再努力也拿不了多少钱,比起一同来珠海做生意的老乡们,还是差远了。但对此李本刚心里却非常平衡,他常常对人说,别人做生意的风险大,也辛苦得多,自然收入该高些。
转眼到了1997年3月,李本刚突然接到父亲从河南南阳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南阳好挣钱,叫他无论如何要过去。放下电话,李本刚不顾老板的挽留,立即辞掉珠海的工作,去了河南。可到南阳之后,李本刚才得知,父亲所说的“好挣钱”竟是“卖血”。
李本刚有些想走,可这时弟弟李彬拉住了他。弟弟说:“每一次要不了两分钟时间,几张花花绿绿的百元大钞就到手了!哥哥,还是别走!”接着,父亲也在一旁说:“是啊,这样的活儿真的难找!别走了,等干上几年后,咱们回老家修楼房!”李本刚一犹豫,最终留了下来。
就这样,李本刚跟着父亲和弟弟开始了卖血挣钱的生活。在南阳卖血的日子里,李本刚父子三人和来自四川的老乡们不仅靠卖血养活了自己,还有了一些积蓄。在长期卖血过程中,他们还积累了一些不伤身体的经验,就是抽血前要多喝水,不要空腹,平时多吃猪血和鸡血来滋补身体。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7年10月8日,是李本刚父子三人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李本刚父子回老家探亲,正巧政府组织他们卖过血的人到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检查结果出来后,李本刚和弟弟李彬还有父亲竟都感染上了那想起就让人不寒而栗的艾滋病。
父子三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可当他们随后又自费到上级防疫站检查时,结果仍旧是可怕的艾滋病。这下,父子三人都沉默了。“现在艾滋病毕竟是不治之症啊!”死亡的阴影顿时袭向了他们。
父子三人中,李本刚最为伤心绝望。因为他的儿子小杰还不谙世事,只有3岁,而深爱他的妻子陈芳也才24岁。他真的不愿意撇下他所疼爱的妻儿。李本刚有生以来第一次号啕大哭起来。
妻子悄然离家出走他独自抚养儿子
当李本刚从成都回到家后,他蒙头就睡,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李本刚的妻子陈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立即来到丈夫的床前着急地问:“老公,究竟怎么了?”经不住妻子的再三追问,李本刚竟抱着妻子陈芳哭成了泪人,把自己、父亲、弟弟三人都染上艾滋病的消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妻子。妻子陈芳一听,惊呆了,泪水随后如泉水一般涌了出来。艾滋病使李本刚一家顿时天塌地陷了,家里从此再也没有了笑声,时刻都充满了阴霾。
在时刻经历着死亡恐惧的同时,李本刚一家很快遭到了亲朋邻居们的疏远,甚至没有一个人敢进他的家门。
在死亡恐惧的威胁下,更让李本刚难过的还是妻子陈芳对自己的疏远,自从他被查出艾滋病后,妻子就变得沉默寡言,不愿和他说话,甚至连晚上睡觉也不愿和他睡同一张床。两个人在家里俨然成了陌路人。李本刚心里清楚,妻子不仅是害怕自己被传染上,而且还有些嫌弃他了。
李本刚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也不希望自己这样连累妻子。一天,李本刚拉着妻子陈芳的手说:“芳芳,我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我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们的儿子,他现在还小,你一定要答应我:不管将来你再婚跟谁成家,都要对儿子好,照顾好他……”陈芳看了看丈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可是,让李本刚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此后不久的一天早上,妻子陈芳竟狠心地抛下尚不满4岁的儿子,不声不响地独自走了。从此,陈芳再也没有回来过。妻子的出走使李本刚心里有难言的苦痛,从此他变得更加沉沦。
可是,尽管自己身染绝症,可李本刚却努力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对儿子特别关爱,照顾儿子的生活,供养儿子上学。儿子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单亲家庭里过得一直很快乐,学习成绩也非常优秀。
由于一直服用国家免费发放的增强免疫力的药物,李本刚父子三人的病情都一直没有恶化。
在人生的低谷他邂逅了美丽女教师
2001年,凶恶的艾滋病最终还是夺去了李本刚父亲的生命。父亲的病故,如同当头一棒,使李本刚背负着更加沉重的精神压力,他更加对死亡感到了恐惧……
转眼到了2004年1月下旬。一天,李本刚前往资中县城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吃完饭,客人们簇拥着寿星来到包房唱卡拉OK。看着大家高兴的样子,李本刚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独自在一旁不停地抽着烟。正在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跳支舞好吗?”李本刚抬起头,原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李本刚心里一颤,随即把手迎了上去。
音乐声起,李本刚搂着长发女人的腰在舞池中开始翩翩起舞。一曲终了一曲又起,他们跳得很开心。接连几曲下来,两人都感到有些累了。这时,他们停下来聊天。通过聊天,李本刚很快得知,陪自己跳舞的这个女人叫胡玲,是资中银山镇人,师专毕业后到了广东清远市一所中学当教师。而胡玲的家庭条件也非常殷实,父亲以前是医院的院长,退休后还在资中开了一家诊所,母亲则是部队的干部。
聊着聊着,胡玲突然话锋一转,问道:“对了,我看见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可不可以告诉我?”李本刚打量了一阵胡玲,突然灵机一动,说:“一言难尽,我们今后有缘再聊……”转眼已经夜阑人静,分别时,胡玲忍不住把自己的电话告诉了李本刚。
可是,让胡玲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李本刚竟主动打电话,约她在上次聚会的酒店见面。胡玲没有半点推辞,欣然应允了。
两人一见如故,谈得非常开心。通过交谈,胡玲发现李本刚是一个可以交心的人。随后,她把自己埋藏在心里的隐私告诉了李本刚。原来,几年前,胡玲在清远市和当地一名公务员结了婚。可是,结婚之后,胡玲便有些后悔了,丈夫为了应酬,经常在外喝酒玩乐,有时还彻夜不归。2003年年底,她突然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忍无可忍的她一怒之下便和丈夫离了婚。
胡玲说着说着,竟当着李本刚的面掉下泪来。这让李本刚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李本刚一边劝胡玲不要伤心,一边忍不住也把自己妻子“大难临头独自飞”的事告诉了胡玲。不过,交谈中,李本刚本能地隐瞒了自己患艾滋病的事实。
就是在这样的聊天中,胡玲和李本刚都感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们甚至还有了相见恨晚之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深夜11点了,李本刚和胡玲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酒店。当两人缓缓经过江边时,寒风乍起,胡玲打了一个寒颤,李本立即会意地握住了胡玲的手。胡玲又是一颤,但她没有挣脱对方的手。其实,胡玲也觉得李本刚这个人非常不错,对他有好感,只是作为女人,她不可能主动向对方表达。当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时候,胡玲情不自禁地偎依在了李本刚的怀里。
爱情就这样在两个人身上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快,他们开始热恋。
“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
2004年3月初的一天,李本刚第一次把胡玲带回了家中。李本刚已经9岁的儿子看见爸爸带回一个阿姨,心里特别开心,对着胡玲“阿姨”长“阿姨”短的叫个不停,而胡玲也对李本刚的儿子小杰特别疼爱,还给他辅导功课,和他一起玩游戏。很快,胡玲便融入到这个单亲家庭中,好像生来就是一家人。临走时,胡玲还不忘把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
几天后,李本刚突然给胡玲打来电话:“玲玲,帮帮忙好吗?我父亲去世时跟别人借了5000元钱办丧事,现在对方急需钱,我手里又暂时不够……”胡玲一听毫不迟疑,马上到银行取了5000元钱给李本刚。就在把钱交给李本刚的时候,胡玲还异常关心地说:“记住,以后遇到困难就对我讲!”后来,胡玲曾先后几次借钱给李本刚以解燃眉之急。
随着交往的增多,李本刚更加珍爱胡玲了。因为他发现,胡玲对他非常无私,而对自己却显得很吝啬。她从来舍不得花钱买一瓶像样的化妆品,一件像样的衣服;而每到节日,胡玲都会送给他很贵重的礼物。胡玲给李本刚买的每件衣服最少都在500元以上。每次,胡玲给李本刚买衣服,他都嫌太贵,太破费了。而胡玲则说:“要知家中妻,且看男人身上衣!”
“这个善良的女人,已经分明把自己当成了她未来的丈夫!”李本刚的心灵一阵颤栗。他想,要是自己身体健康,将来的生活该多么幸福啊……
李本刚爱着胡玲,也盼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娶胡玲为妻。可是,每每想到这个问题,李本刚充满了悔意:“我一个艾滋病人,爱上胡玲,实际就是害了她啊!”
而偏偏在这时,胡玲也主动跟他谈起他们的婚姻问题。胡玲对李本刚说:“咱们结婚好吗?我们结婚后一起去广东打工,等日子好过一些,我们就要一个孩子。”李本刚听着听着,泪水立即盈满了眼眶。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把真相告诉胡玲,好让这个善良的女人另寻他人,有一个好的归宿。
2004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本刚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随后他来到胡玲的房间里,一本正经地和胡玲开始了对话。
“胡玲,我必须得把这件事告诉你!”“你是不是想向我求婚?”“胡玲,你听好了,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因为我是一个艾滋病人!”李本刚的话刚一说完,胡玲“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大概是在考验我吧?可你的考验也太老土了!”
见胡玲还是不信,李本刚随即从箱子里取出一个英文字母连成的徽章和一根红丝带:“这是国际预防艾滋病中心发的徽章,这是中国艾滋病预防委员会发的红丝带标记。胡玲,我所说的都是真的,你快离开我吧!我不该隐瞒你这么久!”
见李本刚一本正经的样子,胡玲终于相信这是真的,大哭着跑开了。
冲破艾滋病阴影的绚烂爱情之花
为了看看自己是否染上了艾滋病,胡玲来到了防疫站。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让胡玲感到高兴的是,检查结果为阴性,她没有染上艾滋病。可这时,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每次和李本刚同房时,李本刚都执意要用安全套的事情。胡玲心想:“李本刚是一个好人,从这件事情就能看出他是爱我的,并且他告诉了我实情,让我另寻他人,找一个好归宿,也说明他真心爱我……”想着想着,胡玲开始为李本刚担心起来:“得去找李本刚!”
可是,当胡玲来到李本刚家时,却发现他不见了。“他躲起来是为了不连累我!”胡玲知道李本刚的为人。随后,她开始四处打听李本刚的下落。可找遍了公民镇,均没有李本刚的下落。随后,胡玲又来到艾滋病人聚集的“公民家园”,请艾滋病人们帮忙寻找李本刚。
“这李本刚太不是人了,明明自己有病,为何偏要去害人?这不是作孽吗?”艾滋病人们个个瞪大眼睛骂道。“你们不要骂他,我相信他是爱我的。正是因为爱我,他才离开我!”胡玲说。“姑娘啊,你怎么这么傻?即使知道,我们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们不想你往火坑里跳!”这时一位年长的艾滋病人劝她道。
由于李本刚不在家,考虑到他的儿子没有人照顾,胡玲干脆搬到李本刚家中,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等他回来。
2004年4月15日,躲藏在几十公里外一个亲戚家的李本刚回到了自己家中。胡玲见到李本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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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特约记者晓鹏12月29日报道]因为卖血,李本刚一家三口不幸染上了艾滋病。在妻子离他而去、备受旁人歧视的时候,他邂逅了美丽的女教师胡玲。可怕的病魔没有能阻挡住真挚爱情的生根发芽,在冲破层层阻力后,他们幸福地结合了。
为生存卖血挣钱不幸感染上艾滋病
今年32岁的李本刚是四川资中县公民镇大井村的村民。1992年初, 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南下广东珠海打工。而他的弟弟李彬则跟着父亲一起前往河南南阳靠出卖劳力挣钱。李本刚到珠海后,由于没多少文化,也没有技术,所以他只得在一个建筑工地打零工。
李本刚是一个做事勤快,头脑灵活的人,在建筑队里,他总是虚心刻苦学习技术。两年后李本刚成了建筑队里技术最好的工人。因此,老板非常喜欢他,很快便把他提升为了建筑队的部门主管,每月的工资涨了好几百元。
但是,打工毕竟还是打工,再努力也拿不了多少钱,比起一同来珠海做生意的老乡们,还是差远了。但对此李本刚心里却非常平衡,他常常对人说,别人做生意的风险大,也辛苦得多,自然收入该高些。
转眼到了1997年3月,李本刚突然接到父亲从河南南阳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南阳好挣钱,叫他无论如何要过去。放下电话,李本刚不顾老板的挽留,立即辞掉珠海的工作,去了河南。可到南阳之后,李本刚才得知,父亲所说的“好挣钱”竟是“卖血”。
李本刚有些想走,可这时弟弟李彬拉住了他。弟弟说:“每一次要不了两分钟时间,几张花花绿绿的百元大钞就到手了!哥哥,还是别走!”接着,父亲也在一旁说:“是啊,这样的活儿真的难找!别走了,等干上几年后,咱们回老家修楼房!”李本刚一犹豫,最终留了下来。
就这样,李本刚跟着父亲和弟弟开始了卖血挣钱的生活。在南阳卖血的日子里,李本刚父子三人和来自四川的老乡们不仅靠卖血养活了自己,还有了一些积蓄。在长期卖血过程中,他们还积累了一些不伤身体的经验,就是抽血前要多喝水,不要空腹,平时多吃猪血和鸡血来滋补身体。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7年10月8日,是李本刚父子三人终生难忘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李本刚父子回老家探亲,正巧政府组织他们卖过血的人到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检查结果出来后,李本刚和弟弟李彬还有父亲竟都感染上了那想起就让人不寒而栗的艾滋病。
父子三人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可当他们随后又自费到上级防疫站检查时,结果仍旧是可怕的艾滋病。这下,父子三人都沉默了。“现在艾滋病毕竟是不治之症啊!”死亡的阴影顿时袭向了他们。
父子三人中,李本刚最为伤心绝望。因为他的儿子小杰还不谙世事,只有3岁,而深爱他的妻子陈芳也才24岁。他真的不愿意撇下他所疼爱的妻儿。李本刚有生以来第一次号啕大哭起来。
妻子悄然离家出走他独自抚养儿子
当李本刚从成都回到家后,他蒙头就睡,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李本刚的妻子陈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立即来到丈夫的床前着急地问:“老公,究竟怎么了?”经不住妻子的再三追问,李本刚竟抱着妻子陈芳哭成了泪人,把自己、父亲、弟弟三人都染上艾滋病的消息断断续续地告诉了妻子。妻子陈芳一听,惊呆了,泪水随后如泉水一般涌了出来。艾滋病使李本刚一家顿时天塌地陷了,家里从此再也没有了笑声,时刻都充满了阴霾。
在时刻经历着死亡恐惧的同时,李本刚一家很快遭到了亲朋邻居们的疏远,甚至没有一个人敢进他的家门。
在死亡恐惧的威胁下,更让李本刚难过的还是妻子陈芳对自己的疏远,自从他被查出艾滋病后,妻子就变得沉默寡言,不愿和他说话,甚至连晚上睡觉也不愿和他睡同一张床。两个人在家里俨然成了陌路人。李本刚心里清楚,妻子不仅是害怕自己被传染上,而且还有些嫌弃他了。
李本刚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他也不希望自己这样连累妻子。一天,李本刚拉着妻子陈芳的手说:“芳芳,我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我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们的儿子,他现在还小,你一定要答应我:不管将来你再婚跟谁成家,都要对儿子好,照顾好他……”陈芳看了看丈夫,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可是,让李本刚没有想到的是,就在此后不久的一天早上,妻子陈芳竟狠心地抛下尚不满4岁的儿子,不声不响地独自走了。从此,陈芳再也没有回来过。妻子的出走使李本刚心里有难言的苦痛,从此他变得更加沉沦。
可是,尽管自己身染绝症,可李本刚却努力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对儿子特别关爱,照顾儿子的生活,供养儿子上学。儿子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单亲家庭里过得一直很快乐,学习成绩也非常优秀。
由于一直服用国家免费发放的增强免疫力的药物,李本刚父子三人的病情都一直没有恶化。
在人生的低谷他邂逅了美丽女教师
2001年,凶恶的艾滋病最终还是夺去了李本刚父亲的生命。父亲的病故,如同当头一棒,使李本刚背负着更加沉重的精神压力,他更加对死亡感到了恐惧……
转眼到了2004年1月下旬。一天,李本刚前往资中县城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吃完饭,客人们簇拥着寿星来到包房唱卡拉OK。看着大家高兴的样子,李本刚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独自在一旁不停地抽着烟。正在这时,一只手伸了过来:“跳支舞好吗?”李本刚抬起头,原来是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李本刚心里一颤,随即把手迎了上去。
音乐声起,李本刚搂着长发女人的腰在舞池中开始翩翩起舞。一曲终了一曲又起,他们跳得很开心。接连几曲下来,两人都感到有些累了。这时,他们停下来聊天。通过聊天,李本刚很快得知,陪自己跳舞的这个女人叫胡玲,是资中银山镇人,师专毕业后到了广东清远市一所中学当教师。而胡玲的家庭条件也非常殷实,父亲以前是医院的院长,退休后还在资中开了一家诊所,母亲则是部队的干部。
聊着聊着,胡玲突然话锋一转,问道:“对了,我看见你好像有什么心事,可不可以告诉我?”李本刚打量了一阵胡玲,突然灵机一动,说:“一言难尽,我们今后有缘再聊……”转眼已经夜阑人静,分别时,胡玲忍不住把自己的电话告诉了李本刚。
可是,让胡玲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李本刚竟主动打电话,约她在上次聚会的酒店见面。胡玲没有半点推辞,欣然应允了。
两人一见如故,谈得非常开心。通过交谈,胡玲发现李本刚是一个可以交心的人。随后,她把自己埋藏在心里的隐私告诉了李本刚。原来,几年前,胡玲在清远市和当地一名公务员结了婚。可是,结婚之后,胡玲便有些后悔了,丈夫为了应酬,经常在外喝酒玩乐,有时还彻夜不归。2003年年底,她突然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忍无可忍的她一怒之下便和丈夫离了婚。
胡玲说着说着,竟当着李本刚的面掉下泪来。这让李本刚有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李本刚一边劝胡玲不要伤心,一边忍不住也把自己妻子“大难临头独自飞”的事告诉了胡玲。不过,交谈中,李本刚本能地隐瞒了自己患艾滋病的事实。
就是在这样的聊天中,胡玲和李本刚都感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他们甚至还有了相见恨晚之感。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经深夜11点了,李本刚和胡玲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酒店。当两人缓缓经过江边时,寒风乍起,胡玲打了一个寒颤,李本立即会意地握住了胡玲的手。胡玲又是一颤,但她没有挣脱对方的手。其实,胡玲也觉得李本刚这个人非常不错,对他有好感,只是作为女人,她不可能主动向对方表达。当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的时候,胡玲情不自禁地偎依在了李本刚的怀里。
爱情就这样在两个人身上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快,他们开始热恋。
“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
2004年3月初的一天,李本刚第一次把胡玲带回了家中。李本刚已经9岁的儿子看见爸爸带回一个阿姨,心里特别开心,对着胡玲“阿姨”长“阿姨”短的叫个不停,而胡玲也对李本刚的儿子小杰特别疼爱,还给他辅导功课,和他一起玩游戏。很快,胡玲便融入到这个单亲家庭中,好像生来就是一家人。临走时,胡玲还不忘把这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
几天后,李本刚突然给胡玲打来电话:“玲玲,帮帮忙好吗?我父亲去世时跟别人借了5000元钱办丧事,现在对方急需钱,我手里又暂时不够……”胡玲一听毫不迟疑,马上到银行取了5000元钱给李本刚。就在把钱交给李本刚的时候,胡玲还异常关心地说:“记住,以后遇到困难就对我讲!”后来,胡玲曾先后几次借钱给李本刚以解燃眉之急。
随着交往的增多,李本刚更加珍爱胡玲了。因为他发现,胡玲对他非常无私,而对自己却显得很吝啬。她从来舍不得花钱买一瓶像样的化妆品,一件像样的衣服;而每到节日,胡玲都会送给他很贵重的礼物。胡玲给李本刚买的每件衣服最少都在500元以上。每次,胡玲给李本刚买衣服,他都嫌太贵,太破费了。而胡玲则说:“要知家中妻,且看男人身上衣!”
“这个善良的女人,已经分明把自己当成了她未来的丈夫!”李本刚的心灵一阵颤栗。他想,要是自己身体健康,将来的生活该多么幸福啊……
李本刚爱着胡玲,也盼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娶胡玲为妻。可是,每每想到这个问题,李本刚充满了悔意:“我一个艾滋病人,爱上胡玲,实际就是害了她啊!”
而偏偏在这时,胡玲也主动跟他谈起他们的婚姻问题。胡玲对李本刚说:“咱们结婚好吗?我们结婚后一起去广东打工,等日子好过一些,我们就要一个孩子。”李本刚听着听着,泪水立即盈满了眼眶。他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把真相告诉胡玲,好让这个善良的女人另寻他人,有一个好的归宿。
2004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本刚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眠。随后他来到胡玲的房间里,一本正经地和胡玲开始了对话。
“胡玲,我必须得把这件事告诉你!”“你是不是想向我求婚?”“胡玲,你听好了,你就是爱上杀人犯也别爱上我,因为我是一个艾滋病人!”李本刚的话刚一说完,胡玲“噗嗤”一声笑了起来。“你大概是在考验我吧?可你的考验也太老土了!”
见胡玲还是不信,李本刚随即从箱子里取出一个英文字母连成的徽章和一根红丝带:“这是国际预防艾滋病中心发的徽章,这是中国艾滋病预防委员会发的红丝带标记。胡玲,我所说的都是真的,你快离开我吧!我不该隐瞒你这么久!”
见李本刚一本正经的样子,胡玲终于相信这是真的,大哭着跑开了。
冲破艾滋病阴影的绚烂爱情之花
为了看看自己是否染上了艾滋病,胡玲来到了防疫站。检查结果很快出来了,让胡玲感到高兴的是,检查结果为阴性,她没有染上艾滋病。可这时,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每次和李本刚同房时,李本刚都执意要用安全套的事情。胡玲心想:“李本刚是一个好人,从这件事情就能看出他是爱我的,并且他告诉了我实情,让我另寻他人,找一个好归宿,也说明他真心爱我……”想着想着,胡玲开始为李本刚担心起来:“得去找李本刚!”
可是,当胡玲来到李本刚家时,却发现他不见了。“他躲起来是为了不连累我!”胡玲知道李本刚的为人。随后,她开始四处打听李本刚的下落。可找遍了公民镇,均没有李本刚的下落。随后,胡玲又来到艾滋病人聚集的“公民家园”,请艾滋病人们帮忙寻找李本刚。
“这李本刚太不是人了,明明自己有病,为何偏要去害人?这不是作孽吗?”艾滋病人们个个瞪大眼睛骂道。“你们不要骂他,我相信他是爱我的。正是因为爱我,他才离开我!”胡玲说。“姑娘啊,你怎么这么傻?即使知道,我们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我们不想你往火坑里跳!”这时一位年长的艾滋病人劝她道。
由于李本刚不在家,考虑到他的儿子没有人照顾,胡玲干脆搬到李本刚家中,一边照顾孩子,一边等他回来。
2004年4月15日,躲藏在几十公里外一个亲戚家的李本刚回到了自己家中。胡玲见到李本刚,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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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sjs
2005-06-02 17: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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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他的好感起初缘于他很像弃我而去的初恋男友伟―――高大俊朗且能言善歌。他干工作是粗线条的,但挺有办法,条理性也很强,因而收效显著。这一点令事必躬亲却徒劳无果的我羡慕得直至佩服;他会画画,信手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致。单位里关于他的传闻很多,今天追小甲,明天追小乙……使我不得不对他“另眼看待”了。
别看他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细心起来也会体贴入微;有一次我值夜班,持续的高烧使我浑身酸疼,举步艰难。他见了嘱我回去好好休息。我到宿舍刚躺下,室友丽说他送来一瓶开水。中秋联欢,我悄然退场。和伟的花前月下历历在目,令我黯然神伤……不觉中行至人少车稀的背静地段,当我感到慌张无助时,猛然发现他正隐在我身后的树丛中,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他那高大挺拔的身材,有一种玉树临风的感觉。我几乎是带着绝处逢生的狂喜向他奔去……回去后,他上台轻轻地唱起:“你总是心太软……算了吧,该放就放,你总要为自己想想未来。”直白的歌词让我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关切和爱怜,潸然泪下。
春天登山,下山的路异常难走,他招呼男生要照顾女生。我看见他拉着小茜的手拾级而下,亲亲密密地宛若一对情侣。同伴告诉我他追小茜很多日子了,这番可谓用心良苦。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泛起一丝酸楚。隐隐地有一种与他牵手的冲动。
圣诞平安夜,我和丽喝了很多酒。醉意微醺地走下楼梯,一阵眩晕直冲上来,多亏他从背后扶了一把才没有摔下去。我当时不知哪来的邪火,使劲推开他,歇斯底里地喊:“走开,我愿意”,背靠着墙软软地往下滑,他一把将我拽起来,紧紧抱在怀里,柔声说:“你哭吧,把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吧。”他的肩膀又宽又厚,使我想起他当晚唱过的歌:“我让你依靠,让你靠,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你需要我,告诉我,我愿意永远陪你度过。”
当晚,丽在酒醒后向我敞开了心扉,丽很喜欢他。让我吃惊的是丽对他的好感竟源自他那次深夜送水,对同事尚且如此,日后一定会疼老婆,丽因此认为他人可靠,值得托付终身。丽的话让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自做多情,也许他帮我只是出于同事间的关心和同情。我试探地问:“听说他追过小茜?”“何止小茜,还有小甲和小乙呢。”丽的可爱就在于她的率真,她直截了当地说:“都是单位里的人捕风捉影,他根本不是那种人,咱们俩背后不也有人议论吗?”丽的直言不讳令我一时语塞,只有洗耳恭听。丽向我列举了他诸多的好,甚至憧憬了他们的未来―――琴瑟和音、夫唱妇随,看得出丽用情至深。最后丽坦然地说:“我不管他以前是否喜欢过别人,只要他今后对我好就行。”丽的大度和痴情让我自叹不如,决意对他不再抱任何奢望。
我去想撮合他和丽,他冲我摆手懊恼地嚷:“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别在这里面瞎掺和了。”我原本好意,无端遭他当众抢白,面子上十分难堪,愤然摔门而出,从此与他形同陌路。
迎新舞会上,他笑盈盈地向我伸出了邀请的手,我怀着异常矛盾的心情与他翩然起舞。他拥我入怀,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袭上心头,令我怦然心动,四目相接,我既兴奋又紧张,悠扬的舞曲唤醒了我尘封的记忆―――“其实你不懂我的心,怕自己不能负担对你的真情所以不敢靠你太近……”哦,他那于无声处胜有声的关怀和支持,何尝不是一份挚爱真情呢?可惜我一直把他当成伟的影子,对他的依恋认为是对伟的旧情难忘,陷在感情失败的旋涡中难以自拔……如今咫尺相隔遥相望时,我才发觉他才是我真正牵挂的人,而我对他又是多么依恋啊!
qisjs
2005-06-02 1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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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新情感
曾经,我以为自己上错了车,然后上帝又惠顾我,让我再次看到美丽的风景,到如今才明白,那只是一场海市蜃楼,我以为找到了属于我的激情,却不知那激情压根就是饮鸩止渴。
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我的心情却一天比一天迷离,下班回家的途中,总是走走停停,回去又如何?无非是吃饭看电视上网睡觉,日复一日。这时,那个叫罗宁的男人恰好出现了……他这团烈火就此点燃了我这把干柴。
2000年春天,我与穆青结婚。
穆青说,让我们相守,直到牙齿掉光,直到老到只能在摇椅上躺着,我还会说我爱你。为他这句话,我嫁给了他。每个女人都希望天长地久,我也不例外。认识穆青的时候,我28岁,已经不小了,此前所有的恋爱都因为种种原因没能走向婚姻那一步,也许所有美丽的女人都会虚度年华吧,那句红颜薄命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生得美,就觉得有资本挑剔,就以为有大把时光可以和男人纠缠,可再回头时,发现眼角已有了细细的纹路,于是就想到了嫁人。
第一次和穆青见面,我对介绍人恼了,这样的男人也介绍给我?他不是百万富翁,只是一个小公务员,人长得那么一般,个子与我一样高,凭什么要我嫁给他?但事隔几个月后我还是嫁了,不仅仅因为在我最想嫁人的时候遇到他,而且因为他给我一种现实的稳妥之感,每天雷打不动地接我下班,接我回家后,又围上围裙去厨房里忙这忙那,我以前的男友,却多数是在酒吧里混的,说着和现实生活不着边的话,而穆青让我好像从空中落到了地上。他看着我说,亚妮,最后,谁都要过柴米油盐的生活的。这句话打动了我,纵然我是王妃,最后也要结婚生子吃喝拉撒吧,于是我动了心思嫁给他。
以为自己从此真的甘心和穆青过柴米油盐的生活了,可很快就烦了。日子长了,穆青的细心和爱意就像家常便饭一样不能感动我了,反而觉得他婆婆妈妈,没有男人气。那时,我们结婚已3年,房子换成了140平方米,正在供一辆车,穆青做了公司的副经理。日子一天比一天好,我的心情却一天比一天迷离,下班回家的途中,我总是走走停停,回去又如何?无非是吃饭看电视上网睡觉,日复一日。
这时,那个叫罗宁的男人恰好出现了……他这团烈火就此点燃了我这把干柴。
有些暗暗的惊喜在心里头泛滥,和一个男人独自相处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好像已经很久远了。
那天下班回家,出了电梯,看到一个长发男人,穿着破了几个洞的牛仔裤和格子衬衣坐在我家门口。远远地我停住,以为是劫匪,再仔细看看,明白了这个人是谁。
罗宁。我叫了他的名字。
他抬起头,你怎么会认识我?
我取出钥匙,打开门,然后说,明白了吗?我是这家的女主人。
亚妮?他亦叫出我的名字。
不,我说,叫我嫂子吧,我知道穆青比你大半岁。他笑着说,我可比你大的,就叫你名字吧。
罗宁是穆青的大学同窗密友,据说生性喜欢流浪,不喜欢循规蹈矩地生活,所以毕了业,就开始浪迹天涯。我记得穆青在我们的婚礼上说,要是罗宁回来就好了,可惜他现在在西藏。随我进了门,罗宁把大大的包放在地下,问我,穆青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两年没联系了,我想死他了。
我说:穆青出差去了。
哦,他看了我一眼,那我去住酒店吧。
我说既然来了,就吃完饭再走吧。接着我给穆青打电话,然后把电话给了罗宁,他们在电话中激动地说着,罗宁说起话来有点“张牙舞爪”,我听到穆青在电话里也“张牙舞爪”了,没想到像穆青这么老实的人原来也有个性张扬的时候。最后罗宁把电话给了我,穆青在电话中对我嚷的却是:千万别让罗宁走,我两天后就回来,给我弟弟做点好吃的,他爱吃辣椒,多买些回来。
别让他走?让一个大男人留住在只有我一个女人留守的家里?放下电话,我不禁有些诧异穆青的大意,但奇怪的是,竟也有些暗暗的惊喜在心里头泛滥,和一个男人独自相处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好像已经很久远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桌菜,水煮鱼、干煸肉丝、麻婆豆腐、鱼香茄子……几乎全是辣菜,罗宁看着一桌子菜说,穆青真有福气,娶了你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老婆。我的脸不禁有些微微泛红了。
多么可怕,我好像爱上了这个野性的男人,从小,我就喜欢这种充满了流浪气息的男人,渴望和这样的男人浪迹天涯。
那个晚上,罗宁没有走,整个晚上,我都在和他一起看他的相册,里面是西藏和青海绝美的风景,还有他发表在杂志上那些美丽的图片。一边看,他一边给我讲旅行中的遭遇,奇怪的是,我竟不敢看他的眼睛,偶尔与他的眼睛相遇,总是我先躲开。那一晚上我的心情迷离得是那样熟悉,好像十八 九岁的年纪又回来了。第二天,把他宽大的格子衬衣洗了晒在阳台上,干了以后,我小心地叠着,闻着上面的芳香,竟有一点点晕。
穆青提前赶回来,罗宁跑过来,两个人拥抱在一起。
晚上,穆青求欢,我积极地响应着,脑海里想着的却是罗宁。此时,他就在我们的隔壁,我能听到他哼唱着陈琳的歌《爱就爱了》――爱就爱了吧。这个疯孩子,穆青说,害了多少女孩子,应该给他找个人结婚了。
我用手搂住穆青,把眼泪落到他胸前。多么可怕,我好像爱上了这个野性的男人,从小,我就喜欢这种充满了流浪气息的男人,我渴望和这样的男人浪迹天涯。
挣扎了一下,我立刻就软倒在他的怀里,这个像一株植物一样清新的男人,早就成了我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了。
在穆青的劝说下,罗宁似乎终于有了想安定下来的打算,几天后,他说他找到了房子,要搬出去住了。那天,他离开,走之前看着我,然后眯起眼睛笑笑,轻轻地说,再见。两个很磁性的字,我也笑,但感觉有眼泪在流着,注定,这是故事的开始,仅仅是个开始,我明白自己,面对诱惑总是无法逃开。
果然,第二天就接到罗宁打来的电话,他说亚妮,你能过来帮我一下吗?我这里太乱了,我不知怎么收拾。的确是乱,当我换上一身家居的衣服干起来时,心里忽然充满了巨大的快乐和幸福,原来,爱一个人可以这么幸福,即使给他做家务,即使真的很累也是快乐的,忽然,我想到了穆青,他为我做这些,心里也是快乐的吧?
两天下来,屋子被我收拾得那么干净而有品位,窗帘上飘着太阳花,阳台上有一盆盆嫩绿的植物,红色的沙发上是我买来的中国结,当我去厨房为他煲汤时,他忽然从后面抱住我:亚妮,你给了我家的感觉。我挣扎了一下,就立刻软倒在了他的怀里,这个像一株植物一样清新的男人,早就成了我相思又相思的春闺梦里人了。
我和他的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从此,每隔几天,我便来到这间属于我和他的小屋。我喜欢围上围裙为他做饭,亮着灯光等他回来,当穆青一遍遍地打着电话,我给他的回答总是我在加班加班,可怜的穆青信以为真,对一切毫无察觉,当我深夜回到家里,桌子上还摆着一碗他给我煲的靓汤,说加班要注意滋补。
奇怪的是,那个时候,我的脑子大概已经痴迷得不行了,承受着穆青的恩爱,心里却连一点愧疚的感觉也没有,甚至他拉拉我的手,我也会一下子甩开他,你烦不烦啊?那时,我的心里满是罗宁,偶尔听到穆青提到他的名字,我也会心跳个不停。
原来我的悲欢都与罗宁无关,他享受的,只是我的欢颜。原以为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激情,却不知这激情根本就是饮鸩止渴。
我想如果没有那场大病,我可能还在不知迷途地徘徊在两个男人中间。而一场大病终于让我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单位体检,我被查出乳房里有肿块,医生说不知是良性还是恶性,最好是做一下病理检查,如果是恶性的,就要做乳房切除术。
得知这个恶讯,我第一个告诉的是罗宁,他曾一遍遍地称赞过我饱满而性感的乳房,他说,有少女的坚挺又有少妇的丰满,而我的乳房也许即将从此成为两个洞了,因此我最想要的是他的安慰。可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他,我听到他说的却是:一个女人没有了乳房还叫女人?那怎么可以?这是他说的话?电话这边,我一下呆了,泪水从我眼里流出来。扣了电话,我像被春雷惊醒似的,原来我的悲欢都与他无关,他享受的,只是我的欢颜!原以为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激情,却不知这激情压根就是饮鸩止渴。
知道了我病情的穆青却在当天从云南赶了回来,他冒着被公司开除的危险,因为那是一笔几千万的大项目啊,来到我床前他说,没有比我的妻子更重要的事情了,没有了乳房有什么关系?只要有你。我想不流泪,想掩饰我的慌张,但眼泪泄露了我的秘密,一个红杏出墙的女子,还有什么资格要他的爱?
幸运的是,最后病检结果证实我患的是良性肿瘤,经过化疗和药物终于使我的乳房完好如初,病好那天,穆青去接我,我说,我不配做你的妻子,是我害你一次次等我回家,是我害你做了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要不我们离婚吧。没想到穆青却牵起我的手说,傻孩子,走,回家吧。他说, 一定是我不够爱你,所以,才会让你走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我宽恕你……原来,爱一个人可以爱到这样委屈,我紧紧地抱住穆青,眼泪流到了他的头发里,最亲最爱的人,一直在我的身边,只是我差一点就失去,再次拥有爱,今生,我会牢牢地抓紧它,永不再放手。
每个女人也许一生都会有一次艳遇吧,我的艳遇就是建立在想像的天空里,那样不合实际,甚至,那样苍白无力,虚弱到连眼泪都觉得多余。像罗宁这样的男人实际上只是一株植物,一株没有任何感情的植物,和植物相爱的命运,是等不到秋天的。真实的日子其实就在我和穆青的相守里,就在一粥一饭里。
qisjs
2005-06-02 17: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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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一天我死了,你会再娶其它女人么?”我记得问这话是在我与君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上。那时,他正忙着与锅里的鲜鱼对战,根本无暇理睬我。 “啊?哦,也许会吧!这得等你真死了才能说。”“什么?”我佯怒,从他身后抱住他:“你就这么讨厌我啊?”
君笑,关上火转身抱我:“傻丫头,我答应过你不骗你。如果我说不娶可我后来娶了,不就骗了你么?”
我也笑,躲在他怀里,快乐得像只小鸟“好吧,准你娶她。不过,不许她碰我那些漂亮娃娃。”“为什么?”
“因为,那是你送我的爱的信物,死后啊,我要在那儿看着你!”“哇!好恐怖啊!”君大笑地抱紧我“傻孩子,你的命啊,长着呢!”
现在,我就活在这堆娃娃里,我想象不到短短十天,我便真的与君阴阳相隔。
我是死于车祸的。一切来的那么突然。那时,我正盘算着周末我们要去哪儿旅行,那车就飞速冲来了。其实,没什么很大的痛楚,清醒时,我看到人们七手八脚的把我抬上救护车,只觉得好笑,因为我知道那是多余的。意识到自己的死亡,我一点也不难过。我一向没什么朋友,只有君。现在仍可以陪着君,看着君就行了。管他是什么样的形态呢。想到这儿,我便大步走回家。
家门前,我犹豫了。我记得以前听说魂是可以越墙而入的。我试了试,居然成功了!这令我兴奋不已,又来回再试了几次。嘿,做魂也没什么不好的。起码钥匙省了!
进到屋内,我逛了一圈,君还没有回来。突然想起,这是上班时间。于是又在屋内不停的溜弯儿。欣赏我们的房子是我生前最爱做的事儿。当然,死后也不例外。虽然,这间屋子,我已再熟悉不过。因为,在这儿,我渡过了我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的375日。至今,我还记得结婚那天,君在家门前望着我的表情。他说:“丫头,以后这就是我们的家了!我们的!”是啊,我和君的。从那天起,我便不停装扮它,直至今天,我再也无法为它效力为止。
我看到屋内的粉红色窗帘,卡通的大地毯和那堆了大半个卧室的娃娃。突然想起君每每抚摸我头发轻声说:“你真是个孩子。”时,那无奈又怜爱的样子。是啊,能把家弄像个玩具店,我不是孩子又是什么呢?只可惜再也看不到群在说这话时的表情了。
我叹了口气,回到娃娃堆坐下。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
醒来时,已是天黑。我感到了一丝寒气。使抱怨起君竟然忘了把我抱回暖烘烘的被窝。这才猛然想起,我已从君的生命中消失了,而且是很彻底的。我起身,开始绕着屋子找他,最后是在卫生间里找到我心爱的君的。
他趴在浴缸上,旁边摆着许多空酒瓶,地上被吐得乱七八糟,一股刺鼻的味儿飘散在空气中。我不悦地捏着鼻子,蹲下来看他。竟发现他脸上挂着泪痕。天!我的君会哭?!那个坚强无比的他竟然哭了!多不可思议啊!我试图拉起他,可手却穿越了他的身体!我试了一次又一次,在筋疲力尽后,我决定放弃。头一次,我知道自己是这么无能的。在我的君如此近时,我连拉他一把的能力都没有。这样的妻子要来何用呢?
我轻轻吻了吻他的嘴唇,在他的身边坐下。除了这样陪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它的办法。
“丫头,不要走,不要……”我听见君在叫我。我知道他是说醉话了。我笑:“傻瓜,我这么爱你,怎会舍得离你而去呢?”
一个月后,日子渐渐恢复正常。我的君仍旧准时准点的上下班,只是不再爱笑;而我,也依旧是那个快乐的小主妇,乖乖的呆在家陪我的娃娃们,只是君不曾发觉;我们还是那样过着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日子,屋内的一切都没有改变过。直到有一天,玲的出现。
玲按门铃时,群正在书房里加班做他的计划书,我则在一旁傻呵呵的陪他。我想不出在夜里这个时候会有什么人来访?走到客厅,便看到性感的玲和呆呆的君。
这是我第一次见玲。她留着长长的卷发,穿着黑色的性感套装,化了很浓的妆。四周全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儿。我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娃娃裙和兔兔拖鞋。和她比,我是名符其实的孩子。
“我搬来了。”听到玲这样说,我才注意到她身边的行李袋。搬来?住哪儿?我和君的家么?我奇怪的望着她。
“别胡闹,你给我回去”君似乎在发火。我头一次看到君发火的样子,很凶。我害怕。
“凭什么?你老婆都死了,难道我们现在不应该正大光明了吗?”玲笑得很灿烂,可我觉得很冷“瞧!你老婆死得多好啊。多会挑时间啊。连离婚都省得你和她说了……”“啪!”我看见君打了玲一巴掌。我惊呆了!君怎么会打人呢?他平时连骂一声都不曾有过的。如此温柔的君竟然会打人?他还有多少是我不曾知道的??
“哼!现在打我?!以前在我床上对我甜言蜜语的日子,你忘记了是吧!你可别忘了,你是答应过我和你老婆离婚娶我的!……”离婚?!君想和我离婚么?他不爱我?他竟要娶玲?我怎么一点也不曾发觉?玲再说的话,我已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我跌跌撞撞的走回我的娃娃堆。抱着它们。我觉得鼻子酸酸的,一股热浪从眼里涌了出来。
原来,魂也会流泪啊!
玲就这样搬进了我和君的家,像个女主人一样睡在我和君的床上,不同的只是君搬去了客厅。她换掉我的卡通地毯和粉红窗帘。拿走我衣橱里的娃娃裙和鞋架上的兔兔鞋。她把它们通通扔到垃圾箱里。
君什么也不说,只默默地把它们捡回来,洗干净,再放进我深爱的娃娃堆里。然后连续不断的对我说:“丫头,对不起,我对不起你啊!”我望着君,心疼的掉泪。可我不愿原谅他!我无法接受我和君的生活中,出现一个莫明其妙的玲。她像个女皇一样在我和君的屋子里指手划脚,把我一点点挤出去;把我曾精心装扮的小屋变成她的家。尤其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君的欺骗。他为了玲欺骗我!他说过不会骗我的,连我死后的事儿都不愿意欺骗的君,为什么会在我还在人世时,就和玲在一块儿呢?一瞬间,我与君有过的幸福日子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堆垃圾给我扔了!”玲指着我的鼻尖对君说。我看了看四周,明白了,她指的是我的宝贝娃娃。这些都是君送我的。是我们每一次快乐的纪念。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做饭,第一次接吻……我们都异常珍惜。还说以后要留给孩子看,告诉他们爸爸妈妈有多么幸福,可如今……天!我看到了什么?君在收拾它们!他要扔掉它们么?他忘了我说过我活在娃娃堆里么?他真的不要我了?一点也再想念他的丫头?我拼命的摇头,却阻止不了他的动作。
君把娃娃收做一堆时,玲很满意地笑了:“快点,扔了它们,我们得忘了过去,开始新的生活了。”君看了看玲,并不理睬她。只很温柔的在每个娃娃的脸上都亲上一口,像以前亲吻我那样。“玲,你走吧!我求你了!离开我和丫头的家!我不会扔了它们,也不能扔了它们!我的丫头活在里面,她在看着我啊!”玲愤怒的望着君:“你说过,你爱我,你是我的!”“不是,不是!对不起,我骗了你,骗了丫头,更骗了我自己!”君失声痛哭“我只爱丫头,只爱她一个啊!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可是,我明白的太晚了……”我奔上前,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的后背。泪水横飞,我不能不原谅他啊!
不久,玲搬走了。像来时那样匆忙。连声再见都没和君说。我想她是伤心的,我看着她忧郁的背影想为她做些什么,可有心无力。我不恨她,只希望她以后一切都可以很好。就像我不恨君一样,我知道爱一旦深入骨髓,就不懂怎么会恨了。
玲走后,又恢复以前宁静而冷清的日子。君把我们的屋子恢复原样。没事儿时便捧着我的照片发呆。要不就一夜接一夜的不停工作。他把自己封闭起来。看着他日渐清瘦的脸庞,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儿。
欣便是在那时候闯入了君的生活。
欣与君的相识平淡无奇。那日,欣刚搬到隔壁的空屋,可保险丝断了,便来向君借。
我知道君看到欣时愣住了,因为我也愣住了。欣与我长得出奇的像。只是眉宇间多了份成熟。我看到君抱紧欣叫她丫头时,欣莫名又尴尬的表情。忍不住大笑。我的君竟然也有此等愚笨的时候!从此,欣和君便开始了似有似无的交往。
欣是个很温柔的女人。与创造性幼稚的我是完全不同的。她常在我和君的小屋出入,为君收拾房子,做出可口的饭菜,但从不过夜。我就那么每天坐在娃娃堆里,看着她擦拭我的照片,打扫娃娃身上的灰尘,看她不厌其烦的听君讲我和他的故事……
我打了个很大的哈欠,我想我呆乏了,或许应该换个地方。
君和欣的婚礼是那么自然。我甚至没有一丝嫉妒。婚后的欣像以前一样,她没改变房中任何一点小摆设,包括我那堆曾被玲称为垃圾的娃娃们。望着她每日奔波忙碌的样子,我觉得像是一幅温馨而美丽的画。突然间发现我已是那么多余了。可是,我不愿离开君。
欣怀孕了。这令君兴奋不已。初为人父的喜悦是无法言语的。他像当初娇惯我一般宠着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想欣是幸福的。可我又该如何呢?这个的问题一直困惑着我,直到那日。
那天,君外出了。我看到欣站在娃娃堆前摸着肚子自言自语“宝宝,你会很幸福的,因为你有两个妈妈疼。”然后,她摸了摸娃娃的脸蛋:“丫头,你也很疼我们的宝宝的。对么?”我明白了,欣不是自言自语,而是在对我说。
我释然了。站起来,伸了个大懒腰。窗外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我知道,宝宝只会有一个妈妈疼。便起身离开我心爱的娃娃们,我相信,很快会再见的。
数月后,君与欣生下一漂亮的女儿,取名叫丫头。
qisjs
2005-06-02 17: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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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就没有理会她。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很安逸的。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她就当起了全 职太太。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还经常出差,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出差在外,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孩子功课怎么样。而我,总是悠闲笃定的,我知道,她会去照顾我父母,她会辅导儿子功课。事实上,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在别人眼里,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我们早就买了车,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但感情一直很好。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有一点医学常识,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不痛不痒,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她自己去看了医生,诊断下来是皮肤癌。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那些日子,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
不久,就像医生预言的,她的腿上、胳膊上、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
在我的印象中,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可是现在,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厨房里没有了热气,卫生间的马桶,家具上都蒙了灰。以前明亮的温暖的,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用微波炉解冻、蒸饭,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冲一咖啡或者茶,煮一碗速食面、热一碗汤,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以前,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
从她住院,我就开始休公假、请事假,尽力多陪她。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家,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男人挣再多的钱,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但费用很高,一个疗程三个月,大约要三十多万元,治愈率大概有30%。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我要活!(说到此,林生的眼泪掉下来了。)真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她要活,我要她。我们要一起老,一起等儿子长大,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爷爷、奶奶“。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如果是我,就省省了,30万哎,万一没治好,不是人财两空嘛。“
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当时我想,哪怕是60万,100万,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只要她能够活,我也心甘情愿。
去广州之前,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中秋节的前夕,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人们说着笑着。我忽然觉得,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那么多年来,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油多少钱一桶,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那三个月里,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常常一起笑一起哭,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偶尔,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是一部叫《最后的情感》的意大利电影,她还记得是索非亚・罗兰主演的。她告诉我,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但她不忍心回绝我,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现在说起来,只觉得伤感。结婚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
三个月里,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到了后来,她跟我说:“我想回家。”就这样,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
回家之后,她的身体越来越弱,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代她痛。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我这才知道,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她还告诉我说,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到哪家超市去买。去世的前三天,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林生说到此再一次泣不成声)
临终前几天,她一直说同我结婚,她很幸福,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虽然,因为这三个月,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幸好有了那三个月,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
她去世的那天,很平静。我告诉儿子,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那时候,妈妈还是妈妈,爸爸还是爸爸,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
现在,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每次路过人民公园,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我都忍不住要哭。用洗衣机的时候,按微波炉的时候,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加班回家晚了,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半夜里醒来,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我都想哭。她在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是孩子的妈妈。她不在的时候,仿佛天塌了。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我又想到她了。记得有一次,单位里组织献血。正好轮到我,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反正我不上班。可以在家里休息。”我还笑她:“有病,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我献完血回家,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我想到,她常常对儿子说:“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所以爸爸最重要。”其实,她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她,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快乐。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我用红笔涂上:“爱妻”两个字的时候,心里特别难过。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她说过“爱”这个词。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还要笑她。现在,“爱“这个字,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我的爱妻,如果,她能重新活过来,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爱“字,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为什么,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有许多东西,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
妻子,是世界上最爱你的,最懂你的,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
qisjs
2005-06-02 17: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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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
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 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
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
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
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