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过了暑假,我上高二,时常有写日记的习惯。老马是我同村小学同学,高中嘛,也没什么额外娱乐,最多就是议论一下你们班谁是美女啦,谁和谁分手啦等等,甚至杜撰一些莫须有的“故事”来,老马对此乐此不疲,就属于这一类。
老马是17班,我是15班。
那个时候排座位就是男生男生一桌,女生女生一桌这么排,本来是你的前后桌都会是女生,可是老马前桌是两个女生,后桌却不是,具体来说后桌也不是男生,因为老马排最后一排。虽说我们不在一个班级,但我们吃饭却在一起吃,自从分了桌以后,老马就天天在我面前说他的前桌,是个何等厉害角色、母老虎之类。他的那个前桌终于在一次我们吃午饭时他给我指了指,我笑到,哈哈,长的是挺勇猛,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欺负的,尤其是那眼神,足以杀人。不过我是和她打过交道的,就是在高一,我们刚分班。
高一刚分班那会,我借了本《读者》合订本,书挺厚,说好半个月还。可看了三天就看完了,老马厚着脸皮过来借,我说你看完早点还我,我说好下周还人家呢,也不是我的。他挺痛快:没问题。
都过去一个星期了,怎么老马那边还没有动静???不行,得问问。跑到他们教室去,老马正和几个女生唾沫星子乱溅着聊天,见状,怕被淹着,就立在门口喊他:老马,我的《读者》呢?这都一周了怎么还没有动静?这时一个女生,头发留的是短发,还挺精神,从第五排稍微转了下头又转过去了。老马的脸拉的比驴脸还长,跑到我身边,压低声音:你着什么急?看完了还不给你?怕我昧了你的啊!?我说你看书咋这么牛慢?我三天就看完了,你这都一周了!人家急着给我要呢。他扬一扬头,说:就那个短发女生看着呢,你要是急着要你就给她要。
于是我气势汹汹的去找短发:你从老马那借的《读者》看完了吗?我急着还呢!短发面无表情,抬了抬头:在宿舍呢!再说了这不是老马的吗?
感情老马说这本书是他的了,我回头怒视老马,只见老马的脸挺绿,怪不得刚才脸拉的比驴脸还长,原来还夸了海口呢!我也没脾气,对短发说:看完给我!
其实在短发抬头看我的一瞬间,我的内心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还七上八下的,她那娇小的面容也就刻在了我的心里。若干年以后才知道,短发对当时已经没有了丁点记忆,在我的百般提示加生动表演下,她才说模模糊糊记得有过这么一件事,但不知向她要书的人是谁?
高二分了桌,经老马这么一说,才知道短发成了老马的前桌,于是老马天天在我们面前摆活,说人家这了那啦。我说你烦不烦,天天念叨!其实内心我是多么的想让老马多说点关于短发的信息啊,我这人也就是这么无耻了。有一次,老马竟然给我打赌,说我不敢给短发先说话!当老马说出这个赌局来的时候我的心啊就像是12只小鹿在乱撞。我说那输了怎么办?老马说谁输了谁就请三个人吃饭,时间一个月。我说行!
其实那个时候出于那份矜持,我还含蓄的等了半个月也没有给短发说话,老马则天天嚷嚷着请客,我说又没到时间,你猴急个啥?然后他有跑到短发那说他给我打了个赌云云。
每次见短发我都预言又止的样子,我也恨自己怎么没有一点男子汉的气质?窝窝囊囊的度过了差不多快一个月了,终于短发忍无可忍,主动给我说:刘彦坤,你是不敢给我说话吗?我的脸顿时达到了100摄氏度,那个烫啊!但我当时似乎仍雄赳赳的说:没有啊!谁说我不敢了我K谁!这话说出来恐怕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会信,不过声音好象比蚊子翅膀频率发出来的声音大了点,于是很有自信,胸脯也挺的很直。
事后,老马请我们大撮了一顿……
那段日记见证了这段历史,也见证了我对于短发那一见钟情的那啥!
持续半个月的昏昏厄厄,以前一直坚信我的意志力是多么的坚强,可我这是怎么了?于是有一天,我终于在我的日子本上发现了秘密,原来我心里那啥她了。
那个时候国庆节可不像城市人,我们得忙着收玉米、秧化肥、耕地、播种麦子等等,当时挺有英雄气概的,大概意思是:想处朋友,行就行,不行也别说什么做好朋友之类的,口气很大。
结果,短发成了刘丽娟,后成了丽娟,在后来称呼似乎又变了,改成——娟,于是就做了我的女朋友……
这一晃,六年过去了,今天是她的生日,我知道她不想让我给她买什么东东,我也想不出什么来纪念她的生日,于是就写下这些文字,目的就一句话:生日快乐、永远幸福!
哈哈哈
不光挺你,还要在各大网站去巡回义务宣传
我这都等的不耐烦了,就是老不见动静!
另外,boxster911p写小说吗?挺期待的。
lyk与lj能如愿以偿且将良好的gq延续至今,不易啊
不过我现在差不多练就了铜墙般的面皮,哈哈,不怕你说!
天天过这天,要是我有钱的话,当然是不嫌麻烦啦!没钱,这还不天天去喝西北风??
其中故事还多着呢。
十几年前羞涩木讷的昆昆成了这个样子。
年年过这天你会过烦吗?哈哈。
好感动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