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
存在即消亡。依自然的发展规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发生、发展、高潮、衰弱、消亡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人一出生就被判了“死刑”!

jijiu   2005-10-31 18:32:02 评论:1   阅读:987   引用:0
@2005-10-31 18:48:53  weiking
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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